江南诸生传——黄宗羲-夜明砂的功效与作用及副作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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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东林七君子黄尊素长子,汉族,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真正无弹窗的ahref=“有明之无善政,自皇帝罢丞相始也。”这是因为:第一,“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彼此是平等的。“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在舆为下”,还多少保持着主客的关系。现在罢除了宰相,就再没有人能与天子匹敌了。这样,天子就更加高高在上,更加奴视臣僚,更加专断独行,为所欲为。第二,按照封建宗法制度的

***关於黄宗羲学术思想的一封信规定,天子传子,但“天子之子不

皆贤”;在这种情况下,幸赖宰相传贤而不传子,“足相补救”。可是在罢除宰相之后,“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这样,势必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无穷的灾难。第三,废除宰相后设立的内阁大学士,其职责只是备顾问以及根据皇帝的意旨批答章奏,内阁没有僚属,没有力事机构,其事权很轻,根本不能与昔日的宰相相提并论,内阁既无实权,而天子又不能或不愿处理政事,于是就依靠一群凶残的宫奴来进行统治,这就出现了明代为害至深且巨的宦官专权。

黄宗羲提出设宰相一人,参加政事若干人,每日与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与天子共同议政。章奏由天子批答,“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转发阁中票拟”;阁中又缴之御前而后下该衙门如故事往返,使大权自宫奴出也。”此外,宰相设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务;“凡事无不得达”。设立宰相,是一种限制君权过分膨胀的有效措施。但它并不是责任内阁制。因为皇帝仍然大权在握,仍然是名符其实的国家元首。

使学校成为*、议政的场所,是黄宗羲限制君权的又一措施。黄宗羲认为,设立学校,不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具体而言,就是一方面要形成良好的风尚,“使朝廷之上,闾阎之细,渐摩濡染,莫不有诗书宽之气”,另一方面,则形成强大的*力量设法左右政局。只有这样,才能使“盗贼奸邪,慑心于正气霜雪之下,君安而国可保也。”黄宗羲还指出,太学的祭酒,应择当世大儒充当,其地位应与宰相相等,每年的初一,天子与宰相、六卿、谏议等都得前往太学。”祭酒南面讲学,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无讳。郡县的学官,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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