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出卖(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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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众人的探讨还有磋商之下,众人终于达成了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一,钻石矿分为十份,算上陈默在内,在场的一共是八个人。

由于他只是投入了人力,只能得到%的股份。

不过呢,大家都自愿分给他%的股份。

这么算下来,陈默得到了%的股份,将近两成,这也算不少了。

对于此,陈默当然没意见了。

其实呢,陈默根本就不需要他们的股份,此时,不过是为了安他们的心罢了。

二,东沙等人一次性付给“弗兰克”一千五百万美金,当作雇佣费。

每月呢,每名士兵还会有五千美金的薪水。

如果发生了战斗,只要是参加战斗的死伤人员,都会有额外的补偿。

补偿的金额从50万到80万不等。

三,陈默带来的五百人要负责钻石矿周围,五公里内的所有危险。

对于这个条件,陈默也能接受,反正只要把他们这些人都聚在一起,来一次大动作就行了。

只要东沙倒台,这个消息传出去后,非洲各地的偷猎者们,东西卖不出的情况下,想必会收敛很多吧。

再进一步,弄不好啊,还能把东沙背后的扬阔海给逼出来呢。

四,海岸线的港口建设,陈默一方只有防御建设权,没有内务权。

说穿了,就是把陈默等人当成了保安。

对于此,你觉得陈默会有意见吗?

只要自己的人还留在港口这里,别说一个大活人了,到时候恐怕一只鸟也别想飞出去。

“……”

行了,所有的事情都商量完了,现在只等着收网就可以了。

可当陈默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喀麦隆政府的时候,却出现了变故。

他们竟然不打算收网抓人了。

陈默一听就火了。

自己费了半天劲,还弄出这么一个结果,你们到底打算干什么?

没办法了,陈默就先通知一下东沙他们,大家半个月后出发。

得到这个通知的时候,东沙等人当然也没意见了。

因为,他们也得出去招人对吧。

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放在自己手里比较好一些。

另外的,挖矿的机器跟人员,还得出去雇佣呢。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陈默坐上了车子,风风火火的跑到了雅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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