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二十九章 召(4 / 6)
后方,也有用的,泾原路用兵,我可以随时提供支援。秦凤路有兵,与吐蕃的结盟才会更有威慑力。真不行,增加乡兵吧,为了甄别,在他们脸上刺字,防止他们逃避兵役。
裁兵可以,别裁我的兵。
由此可见,各人的心地,韩琦私心重了。
现在未考虑裁兵,而是考虑这条免役法。接下来便是第二条,耆长、户长等仍由第一二等户轮差,为期一年,应役期内免纳役钱十五贯。壮丁由不纳役钱的第四五等户轮差,为期半年。
郑朗也做了修改,一二等户改成一二三等户,选人更广,壮丁增加补贴,为五贯钱,不是免费征役,而是有偿应役,役重或者特殊情况延期,出外者,分别再给一些钱帛补偿。
通过这一条,已经将它定性为一个便民的良策,而不是一个敛财的良策。这么做是方便百姓的,而不是变着法子替国家谋财的。有这个定性,引起的纷争必然会减少一半。后面还有类似的条款。
第三条,三等以上户不再服役,就要依其资产交纳免役钱,核心所在。城市坊郭户分为十等,上五等者户旧无差役负担,也要按户或资产减半出钱,女户、寺观户、单丁户、未成年户,自三等以上才征收助役钱。
依然做了修改。
王安石敛财敛疯了,导致越是大户越是悲催,因此怎么减半有了讲究,郑朗以十开始减,比如一百贯家产开始征免役钱,一户一百抽二,五贯钱抽十贯。到一万贯不是抽掉两百贯,而是一百贯。十万贯不是抽掉两千贯,而是五百贯。一百万贯抽掉的不是两万贯,而仅是两千五百贯。
与后世不同,收入越高征税越重,可真正征了多少税进入国库?很是疑问。况且这是封建年代,不公平也没有办法,必须让大户人家配合。他们反对,就等于郑朗所说的那个天下在反对。
还是有些混乱,比如说一千到两千贯收入的甚至还不及一千贯收入征的免役钱多,那么想办法增加自己财产或者减少自己财产吧。相信下面老百姓自己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后一条措施是照顾一些人,以郑朗之意,寺观户应不在照顾行列,可巳经开了一个头,很难得。于是将寺观户改为第四等起……而不是从三等才征收,也略过五等户。
但又增加一条对于牛马等耕种牲畜,不得计入财产。
全国性的缺少耕种大牲畜,必须保护。有的百姓为了逃避以牛计算财产,刻意不去养牛。于是全宋朝一直缺少耕牛使耕种效率下降。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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