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节(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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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当。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挽郎出场时要上妆,且上浓妆。傅粉涂脂,脸上雪白的厚厚一层,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很符合宋微目前掩人耳目的要求。

他其实还没想好到底该做什么,反而本末倒置先想到了该怎么做。这很好理解,他熟悉和擅长的,始终是形而下的、具体的问题。那些形而上的、操控全局、决定长远的思考,难度实在太大。

既然答应了,便没有随意敷衍的道理,再说本来还欠着人家的情。宋微天生唱歌一流,音色好,音域广,最最要命的是,嗓音里天然带着情意,开腔就能感染人心,极具蛊惑性。他学起这些东西来,快得很,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歌词虽古朴但并不深奥,往往唱几遍那意思就恍然大悟。他算是亲身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熟读古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真谛。

这份工作既发挥所长,又轻松灵活,且符合个人兴趣爱好,兼能有效发泄郁闷心情,比那什么不着调没前途的六皇子不知强出多少。等宋微从常老板手里接过预支的两贯钱工资,就更满意了,收入水平稳超工薪阶层平均水平。

真是完美的职业啊。若是可以,让他一辈子干这个也没意见。

本来对于常记这帮人摩拳擦掌预备厮杀的状态还有些好笑,随着宋微越唱越投入,真把自己当成上阵杀敌大将一员,每日里充实忙碌,那什么前世轮回今生恩怨,生之意义死之价值,等等先。

常老板给马老板正式下了挑战书,双方约在冬至日赛歌。宋微练了一个多月,正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万事俱备只欠发声。

到得冬至这日,凶肆街以常马两家为首,分作东西两派,各家铺户无不倾巢出动。加上附近街坊居民前来围观,把窄窄一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

马记老板因为没做情报工作,并不知道常记新招揽了实力派大拿,仍旧用老眼光估量对手,以为又是大堆无用的表面噱头,正好叫他丢人现眼,自取其辱。见对方让己方先唱,毫不在意,命高手出场。

高手确乎有实力,一曲歌罢,观众唏嘘赞叹,不少女人红了眼眶。高手得意非凡,一脸藐视站在台上,等着对手表演。

宋微被己方人马簇拥而出,上台后,先停下来理了理衣裳,才举步向前。他根本不看观众,眼神直接落到天边,仿似魂魄离体般定在当场。

虽说上台歌手都化了浓妆,但底子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妆容效果。宋微皮肤细白,粉抹上去浑然一体,哪像马家那位高手,厚厚几层也遮不住青黑的胡子茬。他五官又精致,再如何夸张涂画,脸上仍然端正漂亮。加上这段时间瘦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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