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我还要(1 / 5)
“大家安静一下!”张凡拿着麦克风大声喊了一句。
瞬间,全场安静下来。
所有女人都目光期待的抬头看向张凡。
至于男人,一个个眼神不善。
“我们华国有句话叫做有缘千里来相会,很高兴今天能跟大家在这里相聚。”张凡又说了一句。
所有人眼神中露出了疑惑。
张凡笑了笑继续道:“为了咱们的缘分,今天我想在这里为大家唱一首歌。”
“一首《it'smylife》带给大家。”
所有人眼神中带着几分疑惑。
“《it'smylife》?”
“从来没有听过啊,好听吗?”
“是哪位天王的新歌吗?”
台下有些女人大声问了几句。
张凡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在张凡的身后,略带重金属风格的前奏骤然响了起来。
紧接着,是两声“咚…咚”的鼓声轰然响彻全场。
鼓声之后,张凡整个人的气势瞬间一变,沙哑的低吼声传来。
“吼~!吼~!”
所有人一瞬间眼睛顿时瞪大。
眼神中满是不可思议。
同时,他们感觉到体内一股热血开始燃烧了起来。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极其震撼的摇滚歌,但是他们从来却没有听过。
仅仅是前奏,就让人瞬间热血沸腾。
“天呐,这首歌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听过?太炸了吧?”
“我的身体…已经受不了了。”
“这是什么神仙歌啊?”
“这是哪位天王的新歌?爱了爱了。”
台下所有人这一刻都响起了尖叫声和呐喊声。
张凡站在台上笑了笑。
这首歌在地球可是被无数乐迷尊为圣歌的存在。
虽然乐队是他找多米尼克临时救场的。
但是都依然不可否认这首歌的炸裂程度。
如果能把…国风乐团调过来,效果只会比这更好。
酒吧二楼的包厢里,多米尼克坐在沙发上,沙发的旁边是一面超大的落地窗。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台下的情景。
本来他对于张凡是没抱什么希望的。
谁知道金属风格前奏一响起来,多米尼克就从沙发上猛地站了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