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姓之友(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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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件指出,都是使百姓蒙受损失的。他堂堂正正的理由是,民脂民膏已挤干,他看不出来再从无力偿还的人民身上去收二十年的老账,这样对朝廷还有什么好处。比如说,酒务方面欠债的一千四百三十三件案子之中,经过官家二十年来的催缴,尚有四百零四件是人民弃家逃走,不敢重返故久而有关钱数不过约有一万三千四百贯而已。即便情况一直不变,一直催讨,也不会收回此一笔欠债,何不立即宽免,以收民心?

在苏东坡等了一百零八天音讯沓然之后,那年九月,他又上一本,追问以前所上的表章,有何下文?这是上太后的机密本章,太后交给了中书省,饬令速办。十二月十九日,户部有给苏东坡的复文,说原本章遗失,要他再上一份。元佑六年(一○九一)一月九日,苏东坡又抄一本送至。附加注明,说二十年来商业萧条,官家只有恢复老百姓的信用和存款,税收才增收有望。这是那份呈文的结尾语。但是事过两年,朝廷仍然毫无行动。

同时,江苏湖泊地区又逐年歉收。元佑七年(一○九二)饥荒酿成巨灾。据苏东坡的报告,苏州,湖州(吴兴),秀州(嘉兴)地区,人民死亡半数。大批逃荒的难民渡江北来。后来虽然积水渐退,田界全失。苏东坡说:“有田无人,有人无粮,有种无牛。潭死之余,人如鬼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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