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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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他即位后一月之间﹐就增皇庄七处﹐后又增至三十多处。

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及皇太子庄田。皇帝的庄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的“自行管业”的土地。收入的皇庄子粒或皇庄子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皇太后的庄田又名宫庄,在明代史籍中大多称为仁寿﹑清宁﹑未央三宫庄田。每年所收子粒银称三宫子粒银。所占土地数量亦相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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