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光脚不怕穿鞋的(3 / 4)
叫家长或者是报复我身边儿的人的话,我就用我这不值钱的小命跟你耗一辈子。”
躺在地上的周明义哭着猛点头。
“我无所谓,你可以把我开除试试,或者你报警,按刑法我也罪不致死,坐完牢还可以来找你……你在学校,上下班也很有规律,我想找你或者你家也不是很难……”
周明义心中已经是肝胆俱裂,忙不迭地说着“不敢不敢不敢!”
此时高超听到这话,也吓了一跳,小辰辰居然这么穷凶极恶啊!!看来,他真的是豁出去了!!不过,话说回来,叫家长也不至于让他这么苦大仇深的吧?居然准备下半辈子都这样跟周明义耗了!
见孙逸辰一直盯着自己,一幅不相信自己的样子,周明义挣扎着说道,“我……我可以写保证书……保证不追究你任何责任。真的!”
孙逸辰微微一笑,牵动嘴角形成一个弧度。缓缓站了起来,冲高超使了个咱们走的眼色。然后抬脚,故意从周明义的脸庞上方缓缓滑过,一脚跨过他的头,只留下一句话:“我不是主任老师,不需要你像学生一样的检讨。大不了鱼死网破,你可以追究我的责任试试!”
周明义还真被孙逸辰说中了。他是真心地不敢再找孙逸辰的茬儿了。倒不是因为他人贱,非要被人踩在脚下才知道怕。而实在是因为他这穿鞋的真的是怕光脚的队伍啊!他作为教导主任,这官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天天在学校混吃等死也是过得悠哉游哉,完全犯不着跟这个叫孙逸辰的流氓叫劲儿吧?!被他打了一顿,按道理就是学校除名,报了警,也不能判他个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他比自己年轻,自己脑袋进水了要让他被学校除名,他的一生就完了,换句话说,就真的把他逼上绝路了,他破罐子破摔的话,自己还真是吃不了兜着都兜不住!!
唉,自己怎么会惹了这个太岁,真是晦气!!得罪了晨少是没工作,可是得罪这个浑孙逸辰,可是要没命的!!周主任是真后悔了,他想起一个朋友说的一句话,“有两种人你不能惹,一是当兵的,二是当学生的。”
一直等到孙逸辰他们的脚步声远远的完全听不见了,周明义还是没能一下子爬起来,他颤颤巍巍地手脚并用抓到办公椅,爬上去坐着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那天,罗处长和赵处长等都惊奇的发现,从来不爽约的周主任,居然爽约了没来……
这一切都是孙逸辰安排的。他先是买了一个完全没用过的新手机卡。当然,这种卡从小商贩手中买也不需要什么身份证。然后用寝室的电脑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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