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八章 苟富贵,不相忘(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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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的声音,带着我,回到了很久远的以前。

原来,这两个人,都曾经是一个窑子里干活的。

这儿说的窑子,不是那种不正常的窑子,指的是煤矿窑。

万晓星身子骨弱,但是有技术,学的是“开眼”的技术。

老王呢,身子骨强悍,干的是劳力。

这两个人分到了一个组,爆破组。

老王给万晓星当助手,万晓星开眼。

啥叫开眼?

就是“放炮”,把雷管扎入凿好的眼里,然后离远点,引爆雷管,炸开煤矿。

老王就专门给万晓星砸眼,用铁凿子,在煤矿的墙壁上打出眼来,供万晓星往里面扎眼。

万晓星和老王两个人啊,算是煤矿里面干活最轻松的了。

两个人没事做的时候,就坐在煤矿下面唱歌。

万晓星嗓子好,也玩过两年音乐,唱歌很好听。

他每次都和老王在矿下唱汪峰的那首《再见青春》。

“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疼痛,再见,青春,永远的故乡……”

在一个小时三千块的高级练歌房里唱歌,是一种常人难见的奢侈。

在地下七百米的煤矿里唱歌,是一种常人难见的浪漫。

在瘸子老王的眼里,万晓星简直是一个发光体。

万晓星处处表现得和那个煤矿里的任何一个工人不一样。

其余工人只会在空闲时间打麻将、打扑克。

但是年轻的万晓星会带着大家一起玩“三国杀”“狼人杀”等等桌牌游戏。

其余工人说话,粗鲁得可以,“曹尼玛”“去你大爷”这都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

但是万晓星会时不时的蹦出两句诗歌——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但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

其余工人唱歌,五音不全。

但万晓星经常弹着吉他,在工棚里唱着《父亲》,能唱哭这些离家千里,外出打工的工友们。

用瘸子老王的话说,他愿意和万晓星交一辈子的朋友,因为万晓星有才。

人总是愿意跟有才的人交朋友。

有一天,万晓星在宿舍里面唱着歌,瘸子老王一旁听着。

听着听着,瘸子老王说道:晓星——以后如果我有钱了,我一定把你捧成明星,捧得和汪峰他们一样火。

万晓星并没有嘲笑瘸子老王的不切实际,反而说道:一言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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