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chapter29(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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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校走后,保姆在饭厅里喊大家来吃饭。程夏慢慢吞吞地下楼,程寒也归家了,懒懒地喊了声“妈”然后脱掉外套,去洗手。

程之槐揉了揉太阳穴,跟保姆说:“让孩子们自己吃吧,我上去休息一下。”

保姆上前来问道:“怎么了呀,是不是不舒服?”

程之槐说:“没有,我就是累了。”

“那我炖点燕窝给你好不好?看你脸色不太好哇。”

“嗯,麻烦了。”

程之槐摆摆手,上楼去洗澡。在s市考察的这两周,她走坏了两双高短靴,后来买了双运动鞋,也踩坏了。

很多人都告诉她,五十岁了,又不缺钱,何必让自己这么辛苦。

程之槐最讨厌听到这种话,五十岁得罪谁了吗?谁愿意五十岁就当中老年人自己当去,反正她还有斗志,她还能奋斗。

其实她特别羡慕叶校,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主意却特别正的。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该干什么。

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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