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的人生智慧-济群法师(三)(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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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有,条件成,条件规定。因此,缘起的有不是本来如此,更非恒常的,实在的。由此可知,对有的实在感,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卷十二说到有,从程度上分三种不同: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是相待而有,离开相待的物件就无法说明。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花瓶很大,那是相对小的花瓶说的;说这个人胖,那是相对瘦人。高是相对低说的,长是相对短说的,美是相对丑说的,善是相对恶说的,离开大,小是什么?离开胖,瘦是什么?离开高,低是什么?因为大小、胖瘦、高低、长短、美丑、都相待假立,是为相待有。

假名有: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著不同的安立不同的名称。正如我们眼前的台子,人们称它曰桌子。桌子只不过是一大堆木料的组合,离开木料,请问桌子是什么?这一大堆木料古人将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将它叫椅子,它便是椅子了。可见桌子或椅子不过是一个假名。同样的我们说人,也是一个假名。如果古人把我们这个有情生命叫做猪,把猪叫做人,那么现在要是不称你为猪,阁下听了,恐怕会,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当猪看待,真是岂有此理。可见人、猪乃至世间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法有:是指世间万物万事名称虽然假立,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事物除了名称之外,尚有形成现象的种种因缘。这些因缘虽无自性,但假相宛然,这因缘法的有,便是法有。

《》对有的实质也作了深刻的说明,认为有,只不过是假有。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是具有生灭、造作的一切现象。如梦:梦境虚假,这是众所周知的,可是梦中人却执以为实,觉醒了才觉得可笑。诸法如梦,虚妄不实,但世间有情无明故,执以为实,智者从无明梦中觉醒,乃知诸法无实。如幻:幻,是由幻师用幻术,幻现种种事物,如马、车、房舍、人物等,客观上虽然没有实物,但却宛然存在我们眼前,有色可见,有声可闻,有的存在也是这样,虽空无自性,而假相宛然。如泡:泡是水因汽体出现了,华而不实,瞬间即逝,诸法如泡,生灭。如影:影是阳光投射下显现的,太阳落山影也随之消失,诸法如影但现,缘散即无。如露、电:喻诸法存在的短暂性。应作如是观,是要这样的去看待有的一切。

与《金刚经》同一思想体系的《》维摩大士假示疾为大众说无常、空的道理: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从渴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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