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我咨询过专业人士!(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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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汉深深看了李东强一眼,走上法台,敲响法槌。

“咚——”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浙省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李东强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咚——”

法槌声在审判庭内不断回响。

接着,

书记员站起身,宣读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鼓掌、乱窜......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三、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四、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

“五、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

随后,

书记员又核实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和律师等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都是固定流程了。

一切结束之后,才算正式进入庭审流程。

罗大状起身宣读起诉状:

“X月X日X时X分,我方当事人在左岸香泉6号楼下经过时,先后有两个啤酒瓶和一个花盆从高处扔下,险些将我方当事人砸伤......”

“事后,我方当事人立刻联系物业,寻找抛物者,未果后,报警。”

“警方在6号楼1单元挨家挨户调查走访,并未找出抛物者......”

“我方当事人无奈之下,提起刑事自诉......”

“最终,确认抛物者为居住在左岸香泉6号楼1单元2701户的李东强......”

阐述案由之后,罗大状说明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李东强高空抛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择一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陈忠汉缓缓点头,看向被告人席位,问道:

“被告人,方才原告方提到的案由以及诉讼请求,与你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李东强咬着牙,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而扭曲,点头道:“一致。”

“对此,你可有异议?”

陈忠汉接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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