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芬格尔·冯·弗林斯(1 / 3)
签下入学合同后,三周的时间很准时,诺玛的行动也很迅速。
一张来自卡塞尔学院的单程机票,将编号为的新生路明非,从那个不是那么繁华的小城空投到了繁华的美国芝加哥。
联合车站的站台空旷无比,阳光透过巨大的拱形窗,光明耀眼。
路明非站在大厅中央,左右手各拖着一个和他差不多重的巨大旅行箱。
这两个箱子,是婶婶这三周陆陆续续塞进去的。
重来一世,屠龙的君主依然无法战胜婶婶那堪比言灵的絮叨。
箱子里塞满了从厚毛衣到薄t恤,从感冒药到创可贴,从真空包装的酱板鸭到两大罐油辣椒甚至高压锅……按照婶婶的说法,这是为了防止他在美帝那种水深火热的地方饿死、病死或者冻死。
路明非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摸出一本小册子。
册子的封面上,印着一行花里胡哨的艺术字《卡塞尔学院新生入学傻瓜指南》,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字:路明非专拱。
这是诺诺前几天发给他的电子版,被他闲着没事打印了出来。
他合上指南,拖着两个沉重的箱子在人群中穿行,寻找着接头人。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
“……sir!sir!justonedollar!forathirstygerman!”
他循声望去,只见站台门口的一个角落里,一个男人正缠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商务人士,进行着一场乞讨。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魁梧,至少有一米九,但整个人却散发着一种与他体型极不相符的颓废气息。
一头灰白色的长发油腻腻的纠结在一起,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脸上胡子拉碴,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上面印着一个已经看不清图案的乐队logo,下身是一条破了好几个洞的牛仔裤,脚上趿拉着一双人字拖。
他那副尊容,活像是刚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乞丐。
败犬形象的芬格尔。
路明非的脚步停住了。
看到这张熟悉的、滑稽又邋遢的脸,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油然而生。
被纠缠的商务人士终于不堪其扰,扔下一枚硬币,骂骂咧咧的走了。
芬格尔捡起硬币,宝贝似的吹了吹,揣进口袋,然后立刻将目光投向了下一个目标。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着,很快就锁定了那个拖着两个巨大行李箱,一脸茫然,看起来就像是初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