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我记得你当初挺喜欢他的(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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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东西可以用来交换深沉爱恋,所以选择放弃。只等着找个还算是可靠的人结婚。

现在看到林叙渊因为感情日渐消瘦,心里愈发庆幸自己的选择。

这种事情,还是要看开点比较好。

“你先忙吧,我先走了。”她讪讪一笑,一溜烟地跑到了凌菲菲的片场。

她刚拍完一幕戏,脸上带着满足的笑。也不知道接了谁的电话,脸上的笑容僵持了一会儿。

杜妙喜跑了过去。

“菲菲?”

“我得去凌家一趟。”

从凌菲菲嘴里出凌家这两个字的时候,总给杜妙喜一种凌菲菲不是凌家人的感觉。

不过来也是,她跟凌家的关系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分崩离析。

“是凌宇?”杜妙喜对凌宇嗤之以鼻,有生之年从没见过那么厚颜无耻的男人。

凌氏集团可以支撑到今天,也算是奇迹了。

“嗯。”凌菲菲心情不佳,好在今天她的细分已经结束了,匆匆忙忙换了衣服就往外赶。

杜妙喜跟在后头。

“要不要我陪你?”她实在是不放心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凌宇,自己的妹妹她未必会带着多少怜惜之情。

“没关系。”

凌菲菲拦了一辆的士,往凌家去了。

凌宇近些年来应该也赚了不少钱,但是一直都没有换房子,还是以前旧房子。好在装潢的很别致,一两百年也不会过时。

这年头,时兴复古,况且这还是在寸土是金的好地段。

凌菲菲有些心酸,这里当初也是她的家,可是现在已经完全变了样子。

她也不敢奢望其他的了。

真可笑。

刚进门,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摩登的女人。

凌菲菲从没见过她。或许是凌宇的新女伴。

看起来很年轻,应该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女学生。

“菲菲吧?”她的语气却是格外老成,“进来坐。”

嚯。

看看,她都成客人了。

这年头,那些不自觉的人都喜欢上了喧宾夺主。

凌菲菲跟在后面,进门就看到了一只金毛,懒洋洋的,看到来了新面孔,也没有多少反应。

它被养的缺少了犬类的敏捷,看得久了,就觉得跟主人家很像。没有精气神,整日介只知道挺尸装死。

凌宇下了楼,大腹便便。

凌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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