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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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地其实很好,有爱心,同情弱者,只是痛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当初,在她眼里,我正是那种人。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冰际高中,而且同被分到了二班。高中两年多,她一直要胁我利用特权把她分到我前面的位子。那时候的她还是很野蛮,记得有一次,我高烧到39度,还是死撑着。她二话不到医务室买了退烧药,扔到我面前恶狠狠地:“按上面所写的服用,分两天,一天三次,两天内我还见到这包药的话,老娘便宰了你!”

每次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好笑,她永远不会用温柔的语气去关心别人。但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张雯,李晓,思思,张可,单若,丽丽和我,组成了一个能让所有青春少年男女都会羡慕不已的和谐团体,我们经常一起课间聊天,一起假日逛街,一起聚会吃饭,甚至相约一起大早早登上冰际市观日峰看日出。

吉他下的旋律也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的如山涧的泉水一样轻灵跳跃,抒发着我心中的快乐,对青春的无悔。那时的我只希望时间能停住,将我们的欢笑也永远的留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快乐到老去。

只可惜——天总是不遂人愿。

高三到安宁举行的保送考试,丽丽不惜违反校规到车站送我。想不到,那次的相见竟成了永别。当我考完回到冰际市时,发现丽丽已经离开了我们,永远的离开。为了救一个孩子,她被汹涌的车流无情地吞没,在芳华正茂的花季被上天夺去了宝贵的性命。

曲子旋律突转,变得沉重而压抑,如暴风雨前来临之前那污浊的空气,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

那是一个令人悲痛欲绝的消息,一直都伴随我们身边的欢声笑语自丽丽离去后也消失了。我们每个人都不可抑制地想念她,那个野蛮却直爽的女孩。而我更是发现,我和她之间已不仅仅是止于“兄弟”的关系了,我无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每次上课时看到前面空荡荡的座位都会无端的失,一次次在梦中见到她,却一次次在梦醒后更加心痛。

我放弃了保送的机会,而以省高考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平医科大学一个别人认为是垃圾的专业。

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明白一件事,那也许是人天生的恶习,拥有时,不觉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只愿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珍惜的机会,但是,死去了的人,还能再复生么?

吉他的最后一根弦也慢慢停止了振动,我只觉心情无比的沉重,每次弹完曲子之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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