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章(2 / 3)
我这人看起来很有背景,别人只能看着眼红,却不敢打我主意。只是我一看上去就是一副中学生打扮,近年来身体虽然发育的快,也有几分阳刚之气,但离能唬住别人的地步还早,因此这也不行。
还有一个办法,我记得一本书上有这么一句话:“你可以去招惹任何人,但千万不要去得罪疯子!”当初我刚看到此话时是觉得很有道理的,因为疯子随时会做出任何你意料不到的事,包括拼命!既然是赌,我就再赌一下此话的正确性了。
其他的我做不到,做一个疯子还是可以的,一个输钱输红了眼的疯子。既然是疯子,下注疯狂点拼命想翻本也纯熟正常,当我“一不心”中了大注之后,别人自然也不会怀疑我,时间的问题也解决了。嘿,这主意真他妈绝妙!
在离3中不远我见到的第一个机厅停了下来,下车后我发现自己猜的没错,整条街每隔20米左右就有一间机厅,一眼看去我已经看到了好几个,我来对地方了。
不过我没急着进去,疯子自然得有疯子的样子,我这副学生模样实是太没服力。我找了一处无人的巷,把头发全部弄乱,前面的披散下来遮住眼睛,上身衣服脱了下来,用力在甩在地上,再踩上几脚,立时便粘满了灰黄的尘土,我穿上后故意留了两个扣子没扣上。我再抓一把尘土起来,抖一些到头上,一些到裤子上,最后的半把我捧到脸前,犹豫一下,咬一咬牙,反手撒进眼睛里。
痛!刺痛!火辣辣的刺痛!泪水出于保护眼睛的本能流了下来,我忍痛用手把灰涂到满脸都是,和泪水混在一起,灰黑的一片。当我可以勉强睁开眼睛时,眼前蒙蒙的一片,我知道自己眼睛肯定红肿了,眼睛对别人观察一个人的情绪来太重要了,我只好这样做。虽然我看不见自己,但我想象得到,现在的我已经和一个输钱输到快要发疯,几天几夜似乎都没睡过觉的赌棍有八分相似。
视力渐渐恢复几分,我开始实行第二步,我几乎是冲进游戏厅,找了一台无人的机子坐了下来,一掌拍在机子上大声道:“老板,这机老子占了,快点开两千块的币,200个就够了,每个按十块算。老子就不信赢不回来!”。
旁边诸人见我衣冠不整,头发散乱,满眼血丝,鼻喘粗气,犹如一个被猎人打伤,福隅顽抗的猛兽一般,均是噤若寒蝉。受伤后为了生存的野兽是最可怕的,本想凑近看热闹的也打消了主意。以前这一带曾有一人在机厅输了7,8万块,事后他机子有问题,要求老板退钱,老板自是拒绝,进口的肥肉岂有再吐出来之理。结果此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