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执子柔夷,念子忘忧(1 / 6)
交趾城有三座附属城,平溪、下染、雍,城中各有百姓十数万,兵甲千人不等,与其交趾主城四方共成犄角,共同守卫交趾四方安定,这也正是交趾城得以在无数劫掠与战争中免遭荼毒的原因。
蝶的家就在雍,据罗湖所,蝶现今被徐家盯上,只能躲会老家避风头,这家只有四十多岁的一对夫妇,是蝶的养父与养母,后来家中贫困,受人诱骗将蝶卖到了数十里外的风月场所,从此这个可怜的女子再也没有快乐可言。
至于罗湖与蝶的关系,远非一句喜欢与否可言,他们所缺少的只是一场正大光明的表白。当姜鸣提及直接将蝶接走,罗湖与蝶都露出了难堪的犹豫,前者因为叛乱山匪的名声,不肯毁了这样一位女子;后者因为风尘之身,不肯委屈了她心中的英雄。
蝶道:“养父与养母虽然对我并不怎么好,还将我卖到了红袖楼,但是若是没有他们,我也活不到这么大,我总是对他们心存感激的。”
罗湖没有附和,他是憎恶两人为了生计将女儿卖掉,若不是他们不负责任的图求私利,蝶也不会在那种地方安身,在梦魇与痛苦中度生,只是,她太善良了。任何黑暗龌龊的影子都不会沾染她纯粹的心,即便她已伤痕累累。
“答应我,一定要将她送过去,我不想她再受往日的伤害。等过两年,我便会送上彩礼来迎娶她。”罗湖按住姜鸣的肩头,神情极为郑重。
姜鸣与申夷忧见证了二人的依依惜别,没有露骨在外的亲昵情话,两双含泪朦胧迷离眼,脚下却是走走停停难以直步。罗湖将拳头攥得生紧,最后被只是转过头,背对着他们远离,喊道:“蝶,等我。”
距此已离雍不远,约莫三个时辰后姜鸣三人进了城,没有作任何停留,直奔南边一偏僻城区。拥挤的住房一个个紧紧相挨,鳞次栉比不能形容其整齐排列,只看到房户之间污桶堆攒的腐菜泔水,发出令人作呕的复杂臭味,还有窗牖上厚厚的尘土,墙上脏乱的涂鸦,整片住宅区透着一种底层百姓低俗而肮脏的生活姿态。
姜鸣只是皱眉,倒并未觉得有太多厌恶,毕竟自生长之地便是贫寒之所,见惯了平常百姓的一些作风与习惯,但申夷忧却委实被这一幕惊得腹内食物翻滚,便叫唤身体不舒服,躲到一旁休息去了。
“姜鸣公子,夷忧姐她没事吧?”蝶一脸担忧,深深关切道。
“应该是没事的,一会儿我去看看就好,前面应该便是你家了吧?”
“嗯。”蝶刚刚回答,便见一妇人走出家门,正欲倒掉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