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权 位(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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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宫室和骊山陵墓,反对一切的秦朝新政。扶苏认为,父亲实施的这些政策都是错误的。他甚至觉得父亲就是个暴君,这让嬴政感到愤怒不已。

虽然扶苏的客观条件最为适宜,他是嫡长子,年龄最为适宜,资历老、威望高,而且也比较有能力,群臣对他也最为认可。但可惜,扶苏并不认同嬴政引以为豪的新政,扶苏的政治理念与嬴政的政治理念实在是相差太远。嬴政最放不下的就是他一手缔造的帝国,他创建的这套政治制度。扶苏客观条件最为吻合,但是主观条件却极度不相符,这是嬴政最为头疼的。

嬴政原本打算再观望一下,或许等胡亥长大些,再把皇位传授给他。他是想把胡亥当做继承者来培养的。

但是,当嬴政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他知道胡亥目前是难以担当大任的。因为胡亥实在是年龄太、资历太浅了,他是难以对付秦朝紧张而复杂的局势的,根基还没有打稳啊。

所以,嬴政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最为稳妥的扶苏。在嬴政弥留之际,他下达了最后一份诏令,命令扶苏马上回首都咸阳继承皇位。在嬴政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考虑的依然是秦朝的千秋万业。

【赵高】

但这份诏令最终并没有发出去,也没有对外公布,而是被一名宦官截留了。这名宦官就是后来被臭骂千年的赵高,此时他的职责是负责监督和传递皇帝的信函及给诏令加盖御玺,这是个重要岗位。

赵高,他曾是皇子胡亥的法律事务师傅。他对秦朝的法律事务很熟悉,这是秦朝最为看重的一项技能,因为秦国历来是崇尚法制的国家。秦朝认为,只要把法律的程序都弄清楚,所有人都照着法律的条文来做,那么国家就会顺利的运转下去。他的书法写得也很好,参与过秦帝国统一文字工程。

对法律熟悉,也就意味着能够掌握国家的运转。书法精湛,也就意味着能够迅速进入领导的视野。赵高明白这层道理,所以他很刻苦地学习法律和书法,试图通过学习法律和书法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这个层面上来,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其实是同一类人,都是渴望改变自己的命运,掌握一个好的平台。所以,赵高理解李斯,也看得出李斯的思虑。

但赵高和李斯又有所不同。李斯学习的是法律的本质,是内在的修炼,实打实的功夫,是跟全国最好的法律教授学习的。而赵高学习的是法律的形式,是死记硬背,只是皮毛。赵高只知道法律是这样子规定的,自己这样操作都可以了。但是李斯还要研究法律为什么要这样子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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