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我叫赵日天(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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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为了……”

他还没来得及说为什么要干杯,结果赵日天早就已经一扬脖,一杯酒下肚了,喝完之后继续大嚼,他是真的有些饿坏了!而且,穿越来的这几天,除了山寨里那些难以下咽的食物,他就只能吃一些烤妖兽的肉,要说烤肉这东西,好吃是好吃,但是在没有椒盐没有芝麻没有辣椒面的情况下,其实也还是挺腻的,而且一连吃好几天,也不太受得住,现在终于能吃到正常烹饪的食物,他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给咽下去。

“小天兄弟,来,不要着急,慢慢来,我们再干一杯。”林默又给他斟了一杯酒,慢悠悠的劝道。

赵日天也不客气,再次一饮而尽。

林默见状,又满上了一杯,状似无意的问道:“小天兄弟,听龙傲天说,你们以前的家乡,哦,叫地球,是没有这么多妖兽肉可以吃的,你们的饭食都不是很好?”

赵日天嘴里塞得慢慢的,却也不耽误说话:“也不是,地球的伙食还是很好的……但是得有钱才能吃到,没钱的话,就只能吃一些普通的。”

在这一点上,赵日天说的没错。假如把他和林默放在一起比较,而林默是屌丝的话,那他就是屌丝中的屌丝了。

林默在怎么屌丝,人家也是有自己的工作的,只不过他的收入和房价、物价是在是不匹配,所以就导致了他买不起房、找不到女朋友、成不了家,也没什么存款,再加上其貌不扬,于是就成了屌丝。但是,在吃这一方面,人林默也是不亏的,经常陪着领导出入一些高档场所去应酬,好吃的好喝的见过也吃过,富贵云集的场所那也是出入过的。换句话说,人林默也是有点见是的屌丝,而且自己能勉强养活自己。

小杂毛,不,赵日天就不一样了。他才十六岁,就已经在社会上混了,别人上学他不上,别人工作他不干,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父母攻击和收点初中生的保护费,就连高中生的他都不敢收……平时吃过的最好的大餐就是街角的一家烧烤棚子,一块五一串的牛肉串一次来个二十串,这就是相当奢侈的了,去过最高档的场所就是ktv,还只能趁着下午或者后半夜便宜的时候,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去吼几嗓子,彰显一下个性……

就这样的他,哪里见过林默点的这种程度的席面?说句难听点的,如果将两个世界的货币做一个定值,那他吃了十六年的饭,可能都没这一桌值钱!就这一桌饭,就有足足三百灵石,而一块灵石去俗世,那就可以换一大块黄金,这还有价无市呢!

而且妖兽的肉,无论味道还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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