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轩辕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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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子,则靠在青铜馆上。

再加上与赤螭共生,皮肤焦黄,远远望去,活像一个丑陋的侏儒一般。

孤独,对于普通人来,往往是很致命的东西,但对于万庚风而言,那仿佛是搓泥之痒,搓几下,便挥散了。

什么无人立黄昏,什么无人问粥热粥温,不过是儿女情长衍生的矫情罢了。

“去你妈的爱情。”万庚风抬手,迸出一道气劲,将沙漠上相伴而行的两只沙兔,轰得血肉模糊,随后爬过去,捡起半生不熟的兔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青铜馆,天狼首。

吃饱喝足之后,万庚风咧开嘴,略微得意地看着远方。

仅余的一只手,抚着系在腰身间的头骨。

“我总是在赌啊,我一直都赌自己赢,嘿嘿,我也一直赢啊,我告诉你啊,只要这次我赌对了,那么我就不用再躲躲藏藏了,听到么?”

“哈,我就知道你会我聪明!”

“你也要喝吗?”

“你都死了,死了就别闹了。”

“你等着吧,等着啊,有一天我会带着你的,我过的,带着你纵横四海。”

最后一抹残阳铺过,整片沙漠,一下变得暗无天日,晚风撩起风沙,迷住人眼。

“头身相连。”万庚风爬起身子,扒拉去脸面上的沙尘,淡淡笑了笑。

赤螭仰头嘶吟一声,帮着万庚风,将青铜馆撞碎。

青铜馆里,一具身披战甲的干尸,滚到泥沙里。

周围的空气,忽而冰冻起来。

“传言蚩尤老祖身子能暴涨到几百米,也不知真假,嘿嘿,我倒是希望是真的。”万庚风沉默地立在无头干尸旁。

万年过去,尸体不灭,这已然是违背了自然规律。

举着匕首,万庚风从尸首上划了几刀。

无血。

或者,血已经融入了尸肉里。

万庚风有些惆怅地闭上了眼。

如果有选择,他不会喜欢吃尸肉。

天狼焦烂的头颅,随着时间,血迹一样逐渐干涸了。

......

“徐安,你的意思是......万庚风取到蚩尤首级和尸首了?”孙裴声音发沉。

这是一个极不幸的消息。

天狼仅凭着蚩尤之首的血液,便能闹得天翻地覆。

如果万庚风同时集齐了蚩尤的首级之血和尸首之血,再继而吞下去的话,估计真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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