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深渊之花(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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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这应该是洛雪被洛斌斌带回寒夜之牙后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因为伦华城几乎每个见过她的大人都会这么。与洛雪年龄相近的孩子则会用行动表达对她的喜爱,比如女孩子会抱着自己心爱的娃娃问她要不要一起玩,而男孩子则会装作酷酷的样子站在她的面前些不知从哪里听来的冒险故事,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脸已经红的像一颗苹果。

或许是因为从死人堆里醒过来的缘故,洛雪的性格很孤僻,不愿意与人交流,但她却从来不哭不闹,也会很乖巧地叫洛斌斌“爸爸”,叫公会的工作人员“哥哥姐姐”、“叔叔阿姨”,看上去就是一个比较内向的普通女孩儿,但她注定不会普通,因为普通女孩儿在那个年龄不会拥有那样强大的灵魄,更不会觉醒灵感。

洛斌斌起初很担心猎人公会这种充满血气的地方会让洛雪想起那些痛苦的记忆,但时间久了他发现洛雪似乎完全忘记了那个雪夜发生的事情,或者完全忘记了被带回寒夜之牙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而他也不会去问,因为忘记了反而更好。

在公会工作的那些年轻女孩儿是最喜欢洛雪的,她们把她当作工作之余的唯一乐趣,她们喜欢给她买好看的裙子,给她吃甜甜的糖果,最喜欢将她柔顺的黑发梳成各种可爱的样子,然后嬉笑着争先恐后地去亲吻她稚嫩的脸。可无论那些女孩儿笑得如何花枝招展,洛雪却始终是面无表情,只是会礼貌地上一句,谢谢姐姐。这些,洛斌斌都看在眼里。

对所有事情都漠不关心,这是洛雪给别人的另一个印象,直到龙麟的到来。龙麟来到寒夜之牙时也才十三岁,是阿斯顿从外面带回来的——确切的是他缠着阿斯顿把他带回寒夜之牙的。那时候龙麟的性格与洛雪恰恰相反,对所有事情都有强烈的好奇心,还整天舞着双刀,嚷嚷着要成为寒夜之牙的公会猎人,不过大家也就当个笑话听了,可洛斌斌却不那么想,因为他了解阿斯顿,如果龙麟没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阿斯顿是绝对不可能把他带回寒夜之牙的。

龙麟的确与众不同,当有一天下午,他把一个妖兽种硕大的头颅扔在寒夜之牙的大厅中时,所有人都相信了。可那天是洛斌斌自带回洛雪起第一次勃然大怒,因为龙麟私自去猎杀妖兽种时带上了洛雪,因为他要借助她的心感找到猎物,却差点害死了她,那时她才七岁。

洛斌斌将洛雪视如己出,可以把她看的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甚至怕她受委屈愿意终身不娶,可想而知,当他看到洛雪的身体满是伤痕的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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