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这算不算爱(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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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点,这家谁是主人,最好有点逼数。

那人听到她叫人,很不情愿的闪到了一边去。他冷笑的瞥了她一眼,很是不屑。

“比屋里那朵水仙差远了,双花共舞都没人愿意碰蕊的人,还不趁着娇嫩献献芯,以后怕是连只蜜蜂都懒得钻进去。”

文雪旗发现,这有些人呀书读了半吊子,倒很爱在这里装什么文化人。

“蜜蜂的刺比针还细,谁看了不恶心。有些虫子啊,就算每天围着花嗡嗡的叫唤,也只有被花养着,看人家脸色讨饭的命,连一朵自愿为他开放的花都没有,想想都觉得可怜。”

“你……”

于娜的妈妈正好出来,忙招呼文雪旗进屋。

闵尧跟她过,今天有个同学要来她们家,她特地在家准备了饭,要要招待她。

那是一个肤白貌美,气质出众的女人。

虽年近四十,但保养得当,采补之术用的甚好。除了眼底有一些细的痕迹,其余的地方都是饱满细腻的。

你看吧,单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钱。像于娜妈妈这么有钱的单身女性,日子不准有多幸福。

那油腻的白脸立马扣住她的腰,啃着她的脖子撒娇,“宝贝儿,你怎么出来了?你知道的,我不喜欢你跟别人话,我要你眼里只有我……”

文雪旗差点没吐出来,草率的打了个招呼,立马钻进了于娜的房间。

于娜早就听到了动静,只是不愿意出去接她,眼下正捧着老舍先生的茶馆,心不在焉的读着。

文雪旗讥讽道,“你还真是下血本,为了留住闵尧,这样的人也敢往家里招惹。”

于娜是个聪明人,她肯定早就看出来那子心术不正。

以她的心机和聪明程度,想把这子整走,易如反掌。

可她偏偏留住了他。

很明显,就是为了利用这子,让闵尧一直住在她家里,保护她。

可以啊,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有勇有谋,不错。

“你未免把我想的太厉害了点。倘若他真的用强,你觉得我是他的对手?”

“还是,你认为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愿意拿自己的身子去换取利益?”

她不愿意赶他走,是因为她妈喜欢他,她想让她妈高兴。

其实,她妈早就知道这人心思不正,对她有想法,可她依旧把他留在身边。对她妈来,她是吸引那人的工具。

是的,这就是她生活。

每天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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