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行歌 第二十一章 春来未晚(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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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宝得了方先生从三家祠堂“借”来的葫芦,正待摸索着一探究竟,但葫芦除了颜色外,皆与普通的葫芦别无二致,龙场镇的医馆装药的葫芦,倒是与王元宝手中的有几分相似。

看似极为轻巧的葫芦,入手却很重,就高兴像装满了一葫芦酒似的,但却打不开葫芦盖子。

“王元宝,你那个葫芦买给我怎么样?我出五十两银子!”趴在墙头上话的轻佻少年名叫张隋,是稗草巷中少年,与他母亲相依为命,至于他的父亲,听剑器司署的闲汉,科举第投河的就有张隋的父亲。

王元宝头也不抬道:“不卖,就是你把你家的宅子给我,我也不卖。”

还没王元宝身量高的张隋从墙头上跳下气急道:“好你个王元宝,我家那碗饭白给你吃了!”

挨饿的滋味是最让人难以忘记的,世间唯有情义难忘记,儒家亚圣也曾经过,“舍生取义也”,但他却从未考虑过,升斗民连温饱尚且不能,又何谈情义二字,站着话不腰疼的毛病,天下熙熙皆有。

一饭之恩,在饥寒交迫时,尤为珍贵。

王元宝自然不会忘记,但张隋这明显是孩子脾气,过过嘴瘾,他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但若是张隋真的想要,给他拿去又有什么关系。

“这是方先生给我的,如果你想要,我再给你找就是。”

见王元宝认真,张隋忙道:“别,方先生给你的,我就是开个玩笑,对了,莫名江里的鱼都趁着水暖浮在水上了,要不明天你跟我去钓鱼?”

上巳节剑器司署停工两天,而方先生给的葫芦又看不出什么奇怪,王元宝想了一下左右也无事,倒不如去钓鱼:“那好,明天我和你一起去。”

“那你可别忘了,我娘亲快回来了,我先走了!”

张隋边边踩着摞在墙头边上的木柴翻过墙去,他娘亲有一双巧手,每日里给商家缝补些衣物维持生计,那一饭之恩,其实是张隋娘亲那个刀子嘴豆腐心妇人的善心,这些,王元宝不会忘。

日出日暮,正是练拳的好时候。

王元宝把葫芦随手放在桌上,《憾鼎拳》的水磨功夫就是如此,日出日暮,走桩练拳百遍,即使不见长进,也不会退步,如同读书,读书百遍虽不能彻底吃透文章真意,但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感悟。

其实穷文富武的泾渭分明就在于此,读书是吃透道理,自然能过了科举,登天子之堂,就是过不了科举,也能做得一方州县官员的幕僚,最出名的,也有许多,只读过半部至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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