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天价签字费,6000万美金(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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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虑陈坤。

陈坤这边给吴焯打过电话以后,马上就进组去宁夏拍摄《龙门客栈》了,说等回来一定要请吴焯吃饭。

而吴焯这边,在经过连续的忙碌,他新专辑的工作也终于全部完成。

他的专辑刚刚完成,索尼、华纳、环球等国际唱片公司马上就像闻到味的猎犬一样找上了门。

原因嘛,自然就是为了得到吴焯这张唱片的发行权。

吴焯与华研唱片的合约结束以后。

自然而然的,与索尼的合约也正式结束。

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此时的吴焯完全就是自由身。

事实上,在吴焯与华研唱片的合约结束以后,这些国际公司便已经频繁在骚扰吴焯了。

只是,吴焯一直没同意,而是让他们听了新唱片以后再决定给吴焯什么筹码。

当然了,目前在吴焯心里,索尼依然是优先选择的对象。

虽然索尼在国内的名声很差,但该说不说,人家的确实力很强,而且真舍得花钱。

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吴焯跟他们合作的一直很愉快。

实际上吴焯也不可能与他们有太大的冲突。

唯一的冲突可能就是歌曲的版权上。

但这一点上,吴焯与迈克尔杰克逊不一样。

当年迈克尔杰克逊与索尼的版权纠纷主要是因为迈克尔杰克逊当时是直接签在索尼旗下分公司的。

他的唱片完全是由索尼出资打造。

索尼本身就占有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一部分版权。

而吴焯不一样,索尼跟他的合作一直是分包形式的合作。

吴焯还在华研唱片的时候,索尼从原本与华研合作最好的环球唱片手里抢到吴焯的海外发行权,条件就是他们拥有的海外各国的歌曲版权是属于授权模式。

简单来说,就是歌曲版权是归于吴焯自身的,但因为吴焯在海外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处理版权方面的事情。

所以他将自己的版权授权给了索尼代理。

这个代理是有年限,当时签的年限是五年。

在这五年时间里,吴焯歌曲在海外各国的版权收益,双方按照5比5的分成。

这里需要说明,版权收益其实跟唱片收益是两回事,这是不同的概念。

唱片收益一般指的是发行的唱片获取的收益。

而版权收益,主要是指各种授权,比如欧美某部电影如果要用吴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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