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3 / 6)
行刑事部日常的行政事务,如制订政策、计划,统计罪案等。此外,该科还设有保护儿童政策组、保护证人组。
——刑事支援科。内设若干分科,如:法证事务科、法医科、弹械鉴证科、防止罪案科、国际刑警科等。
——商业罪案调查科。负责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电脑罪案,以及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的案件。
——毒品调查科。负责侦查比较大规模的贩毒活动。科内设有财富调查组、情报组和两个调查及行动队。此外,港内各执法机关搜获的非法毒品,均由该科负责贮存和处置。
——刑事记录科。该科是香港刑事记录的总贮存库,记载定罪匪徒、通缉人士、疑犯、失踪人士、赃物、行动未完成的手令及失车的详细资料,并昼夜提供查询服务。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内分4个组,负责调查严重罪案和涉及三合会组织和人物的有组织罪行。
——刑事情报科。内分5个大队,共设有线人组、走私车辆及非法入境组、三合会及有组织罪案组、枪械罪案组、三合会专家组、跟踪组、科技支援组、机械支援组、电脑训练及审查组等7个小组,负责收集、调查、贮存有关罪案情报,为有关方面提供情报支援。
三、丙部门——人事及训练处
人事及训练处处长由一位职级为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的警官出任。该处由人事部和训练部两个部门组成,负责全警队的人事管理和训练事宜。
1.人事部。
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掌管。内设人事管理科、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人事服务科等3个科。职责是负责警队的招募、职业前途管理、纪律事宜及人力策划、服务条件、职员关系、福利、宿舍编配。
——人事管理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科内分设两个课:(1)招募课。负责本港和海外招聘警察的一切事务,包括招聘辅助警察。(2)职业前途管理课。下设3个组:督察职业前途管理组、初级警务人员职业前途管理组、纪律组。前两个组分别负责督察、员佐级警务人员有关职业前途发展、调职安排、增薪、晋升、升级等一切事宜,纪律组负责处理所有违纪及弃职个案、停职及复职个案、接受利益及兼任“外间工作”之申请,以及向警务处长提出与纪律事项有关之建议。
——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由一位总警司掌管。该科内设两个组:(1)服务条件及支援组。负责处理聘任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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