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4 / 4)
韩,子勿为秦相,吾不为韩将,子攻兮吾守,兄弟两相伤。千般相见好,莫逢在沙场。”韩非唱歌倒不口吃,听得李斯也是好一阵感伤。两人洒泪而别。
李斯顺路回了一趟阔别七年之久的家乡,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见无言,只是抱头痛哭。儿子们见到李斯,一时间还不太习惯,显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条黄狗还在,一见李斯,便摇头晃脑,兴奋得不得了。李斯带着儿子,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温往日的温馨记忆。这样一来,两个儿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来。然而,李斯却又要再度远行了。他要去咸阳,一个遥远而伟大的都城。在那里,住着一个名叫吕不韦的相国,还有一个名叫嬴异人的秦王。
不着边际地写了这么多,接下来终于轮到了正题。且看李斯如何在咸阳为自己的仕途打拼奋战,如何超越众多的高官显爵,以布衣之身,位极人臣。我说的这个极,是最高意义上的极。
第二章谁的咸阳?1、酒馆怪客
公元前247年,十月的咸阳,刚下过一场大雨,一雨成冬,寒气逼人。在一家廉价酒馆内,有一个男子正拿着一只筷子,蘸着杯中酒,在面前的桌子上写划着什么,口中念念有词。但见这人体态肥厚,衣衫甚是体面,一双长眉下,两只小眼睛放着迷离之光,扁而塌的鼻子,使整个人看上去猥琐平庸。莫非这人就是传说中的李斯?这形象,用两千多年后的东北话来讲,也未免太科趁了吧。我不相信李斯就是这副尊容,且让我唤一声,看看他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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