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3 / 4)
而且那么幸福呢?我坚决不承认那是因为我羡慕那只熊可以享福。
“所以……”她的手指在我的眼前晃着,修长的中指无名指还有可爱的尾指代表着我的可怜的钱包就要被这样的强权主义侵犯三次。
“不!”我哭丧着脸说。
“要!”叶子冷酷的说。
“为什么,你明明长了一张社会主义的脸蛋,却做出帝国主义的行为,你怎么对的起党对的起人民,你这是劫贫济富,你是纯粹的资本主义,我恨你,我恨你……”我咬牙说,这张美丽的脸蛋上面可以看见我的那些红色的宝贝在流泪告别。
“你答应我的。”叶子一句话就把所有的事情给敲定了。
结果是,我请三次冰激凌,在昂贵无比从来只听过那个大名却一直都不敢进去的星巴克。
没想到斤斤计较的我居然会被敲诈,而且是那么温柔的敲诈,真的很不爽。
回家后,窝在家里,穿着老妈从菜市场和那个精明的小贩讨价还价了半天终于以低价买来的snoopy的睡衣,早睡晚起,在万能的万维网上开拓我的伟大的事业,写小说。
记得高中的时候兴冲冲的拿着我的狗爬一样的字写出的人生中的第一篇短篇小说跑到严烨的地方,慎重小心而且是满怀期待的给他,向他宣布,老子现在是个文人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卖上半身了?”严烨笑着说。
林语堂说妓女是卖下半身的,文人是卖上半身的。
严烨说,这辈子我的下半身是没有资格卖了,上半身也根本就没什么看头,所以……
“你去死,给我好好看看,然后写一千字读后感交到我地方。知道没有?”
“是。作家大人。”他随意的就把我辛苦了半天才写好的珍贵的处女秀折了下,塞进他那个几乎什么都有包括一个礼拜前的馒头的万能书包里。一想到我的第一个儿子就这样被他糟蹋了心里就郁闷。
第二天的时候,他果然交了一份千字的读后感,一千字,不多一个,不少一个,杂七杂八,林林总总,旁征侧引,总结起来就一句话,你写的东西连狗都不要看。
那个时候我的一颗对于文学爱好的热情的心就这样被打击了,打击的我吃了三天的零食,那些都是严烨地方抢来的,脸肥的跟馒头一样。
高三毕业的时候,老爸给我装了宽带,买了电脑,说要让我教他怎么用那个该死的他一弄就死翘翘了的电脑的,可惜,他上天快活去了,我却上网上的入了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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