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回不去的路(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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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是谁,到这里来闹事,都往死里教训,让他知道厉害,出了事自然有老板撑着。总之,无论如何,不要损了这里的威信,一个事情处理不好,丢了面子,以后犯事的人就多了,随时都需要杀鸡给猴看,当然,有时候还得杀猴给鸡看。

保安队长说:“我们的职务说起来是保安,其实和社会上的混混没区别,就是一个干架的行业,除了着这里为捍卫场子的利益与别人干架,还得在老板有需要的时候去干架,譬如别人欺负了老板,譬如老板看不惯谁,咱们都必须握着拳头或者提着刀往前冲。从古至今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食君之碌,忠君之事。反正,有一点可以放心,老板是有后台的,干出了与老板利益相关的事情,老板会摆平。

李志豪的心里很感慨,看来,黑道的概念已经影响相当广泛了。

保安队长把他当雏鸟一样的教了一番后问:“都记住了吗?”

李志豪点头说:“记住了。”

保安队长说:“那好,等下去人事部登记,领工作服。”

李志豪却摇头说:“不必了。”

保安队长不解其意的问:“为什么。”

李志豪说:“我把你连你的老板一起炒了,就这么简单。”

保安队长“哟”了声讽刺:“他妈的还看不出你挺有个性,山城老大啊。”

李志豪没回答,径直走了。

原因,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他就看不惯保安队长那态度,而且他不愿意把卖命的价钱标得那么低,几千块一个月,在他没入黑道以前,也许他觉得已经很满足了,可是入黑道以后,他随便干一件事情,轻轻松松的,都可以挣到上万。其实,钱少也没关系,钱少有钱少的工作量,看场子就看场子,还为老板卖什么命,真他妈的想得出来。

接下来,李志豪再选择了一家夜总会应聘,负责人还挺客气,要求没那么多,做好本分工作就好。

但是,上不到两天问题又出现了,李志豪发觉自己已经不习惯受那些本来该很平凡的人指使,吆喝着做这样做那样,还得遵守上下班时间,还会被训。他发觉自己喜欢了自由的生活,不被管教的生活。其实,在部队的时候,这是他们最基本应该遵守的。

另外,若诗总是约他玩,他发觉自己在那里上班以后,很难找个合适的时间来陪着她玩。上白班吧,晚上要睡觉,若诗在晚上也不大外出;上夜班吧,白天得睡觉,那时间真他妈的憋得死人。

终于,李志豪决定还是辞职,他想,也许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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