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3 / 4)
但是自杀者没有逻辑可言。“这些念头涌上来,”曾努力对抗过剧烈忧郁症的罗拉·安德森写道:“为什么非得要有‘理由’?”理由往往不足以解释发生的事情,寻找线索、原因和解释,是精神分析师和亲朋好友的工作。我阅读关于自杀者的记载时,就一直有这样的看法。这份列表和越战军人纪念碑(在越战时自杀的年轻人比死于战争的还多)一样,又长又令人痛心。在自杀发生前,每个自杀者都有一些剧烈的创伤:被丈夫羞辱、被情人抛弃、受了严重的伤、爱人死于重病、破产、车子被撞毁。有人只是某个早上睁开眼睛,便决定以后不要再醒来。有人痛恨周五的夜晚。如果有人自杀了,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自杀倾向,而不是因为那些理所当然的原因。虽然医疗体系坚称心理疾病和自杀必定有关,哗众取宠的媒体却常说心理疾病不是自杀的主因。这使我们得以放心地追查自杀的原因。就像说重度忧郁一定是被某种事件激发造成的一样,自杀发生也应该是有极端的原因。两者界线并不明确。要有多大的自杀倾向才会觉得有自杀企图?要有多大的自杀倾向才会有自杀行为?又是到了什么地步,一个意向才会转变成另一种意向?自杀可明确地说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造成致命后果的自毁举动”,但在这致命结果的背后,藏着什么样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动机呢?高危险的行为(故意让自己处于感染艾滋病的环境中、故意挑起某人杀人的怒火、故意暴露于暴风雪中等)多半是拟自杀的行为。自杀企图的程度,从产生意识、认真思虑、慎重考虑、确定目标,到最轻微的自毁行为。“自杀行为过程中,”凯·杰米森说:“是一直摇摆不定的。”阿瓦雷斯写道:“自杀的理由,大多是随便讲讲。这些理由要尽可能地减轻自杀者周围亲友的罪恶感,让探究因果的人放心,并激励社会学家对验证分类和理论继续无止境的追寻。它们就像是促成大战的边界小摩擦一样。促使一个人结束自己生命的真正动机其实是别的,它们存在于内心世界,迂回、矛盾、错综复杂,多半隐而未见。”“报纸上常谈到‘属于个人的忧愁’和‘无药可救的病痛’,”卡谬写道:“这些解释好像头头是道。但我们要知道,这个绝望的自杀者是不是有一个朋友,在那关键之日对他投以冷眼。这个人应该满怀着罪恶感。要这么说才能够让所有怨气和纷扰全部沉淀下来。”严厉的理论家克莉丝蒂娃,描述了人生的无常:“背叛行为、致命的病痛、意外或残疾,突然地让我不能再归类为所谓的正常人,或是这些事情落到亲朋好友身上,也会对我造成同样极端的效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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