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吴主任的电话(1 / 4)
和王斯聪在酒吧谈完一起开公司的事后。
接下来两天,他们俩开始为公司的事情开始了忙碌。
呃,准确的来说不能是他们俩忙碌。
王斯聪从万达叫了两个人后,就把事请全全交给了他们。
而林州和王斯聪这两天,则是在挑选公司的选址。
此时的他俩正在京城万达的写字楼里的一间房间。
这是王斯聪挑选的,老王每次建了新的万达之后,都会给王斯聪留几个房子和写字楼。
说是给王斯聪防止意外发生。
而这间写字楼就是老王留给王斯聪的。
原本王斯聪是准备把他租出去。
但自己开了公司当然是留给自己用,虽然这个公司到现在也只有他们两个人。
至于招人的问题,要等《疯狂的石头》上映成功后再说。
他俩今天来这儿是因为公司的手续下来了。
来这里只是为了仪式感,想在公司里正式接过合同。
两个跑手续的万达工作人员正式的把手续交到他们两个手上。
对于王斯聪成立这个公司,他俩没什么想法。
小少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他们对林州倒是多看了两眼。
至于多看的原因就是,这个新成立的公司居然不是小王总全资控股。
而是和眼前的年轻人各持股一半。
对于林州持股这个事情,王斯聪倒是没什么想法。
现在的公司还没怎么花到钱,也就是和林州说好了投资《疯狂的石头》那100万,而且还没花出去。
就算以后《疯狂的石头》投资赚到了钱,他也心中没什么想法。
这点钱,王斯聪还真没放到心上。
而旁边的林州则有些激动地摸索着到手的合同。
有了这间公司他心中想的那些事情便有了变成可能的结果。
不过现在还不是激动的时候,再等等,等到《疯狂的石头》制作完成后再说。
林州和王斯聪签过合同后,在公司里看了一会儿,就感觉没意思了。
这里连装修都没有,实在没什么好看的,索然无味的两人又回到了他俩熟悉的蓝蝴蝶酒吧。
两人坐在自己平日熟悉的位置不由得感慨,还是这里最舒服。
王斯聪还说,要不就把新公司装修成这个模样。
而林州则是极力的反对,他可不想以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