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一章 德昭朝廷(4 / 4)
郎,没有担任尚书。
新成立的德昭朝廷,除了对原有的中央和地方制度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又将原有的督察院、御史、大理寺等机构全部撤消,并将言官、监察官等全部纳入议会的范畴,称要进言直接去议会即可。而所有案件全部由法院进行审理,避免了以往各州县府,刑部、大理寺、御史均有权审理案子,造成多头管理,冗员臃肿的情况。
这样一来,极大的精简了政府机构,提高了政府的运作效率。由此也使得政府官员的职责变得更加的明确。在地方上,则将行政区划分为省、州、县三级。各级都设有政府、法院和议会三个机构。
而这方面的改革在宋朝较其他朝代更为容易,因为宋朝的地方政府本来就设有知府和通判两个职位,一个主行政,一个主司法,所以推行起来没有什么阻力。同时因为有了议会这个机构,减少了百姓动不动就到衙门反映问题,使官员疲于应付的情况。让各地官员还是较为拥护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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