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一百一十一首歌对不起(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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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珍跟着音响播放的音乐无意识地哼唱着自己的歌曲,km认真地给她在手臂上用电针绘制图案,给她拿着医用布擦血珠,脚跟着歌曲节奏微微打着节拍。

“你这次的歌曲真的很棒呢,我都想成为你的粉丝了。”

km称赞着她道,这个图案不大,朴素珍的手臂纤细,在手腕的下一寸位置,长度只有10厘米而已,把手臂翻过来就看不见了。

“我还以为你一早就成为我的粉丝了。”

朴素珍笑着把自己左手的食指伸出来,让他在手指边缘纹上社长的名字。他是自己的恩人,是自己的伯乐,她把社长一直是当做第二个父亲看待的。她的右手食指是啊爸的名字,社长是自己的第二个父亲也应该纹在食指。

“我都三十岁了,还去追明星歌手多不好意思啊。”

km有点无奈道,他从十八岁就开始做纹身师了,自己打拼下了这家店铺,年纪不了还追明星多奇怪啊。

“我的粉丝只是喜欢我的音乐而已,又没有让你疯狂地追着我跑。”

专辑的12首歌曲轮了两遍之后她的图案就全部都纹完了,她还在左边肋骨部分纹了一串古罗马的日期序号。

“2005年2月25日?是什么重要的日子吗?”

km随口问了她一句,低头认真地拿着电针纹着。

“是我实现梦想的日子。”

就算现在全世界都不记得了,但是她还是不会忘记自己在05年2月25日出道时的紧张和激动。那天的天空很蓝,万里无云,空气很甜,父母得知自己出道的消息既她自豪又担忧她之后的路不好走,当时她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憧憬。

“可以了,这几天不要碰水,到时候拿下纱布就可以了。”

km习惯性地嘱咐道,毕竟纹身也算伤口的一种,碰水了容易感染。

“thank you。”

朴素珍把衣服拉下来,和km道谢之后就上车把专辑签好名写上km女朋友的名字,送给他笑着离开了。

“等权志龙看到你身上多了那么多纹身估计很奇怪吧。”

朴素珍看起来心情不错,她拿着酒瓶和自己脑海中声音到,

“反正他身上也很多,而且我的图案挺好看的。”

自从朴素珍在拍摄海报时第一次和白日素珍交替出现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在白天出现啊。于是她渐渐也会在白天出现,但是白天大部分时间都是素珍,刚刚在纹身店时是她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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