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出兵汉中(2 / 5)
人已投身大同官场。
最让他看重的是,这里的商贾没有低人一等。
而是可以和其他人一样晋升仕途。
先祖世代经营,不过是为了子孙后代跻身上层,不至于被人耻笑为一商贾。
相比起这个,徐州的田产和家奴算什么。
况且在大同治下经商,哪怕做得再大,也不用担心各方面的盘剥,不用担心得罪了谁被夺了家业。
糜竺为何投靠自己,楚歌心中有所猜测。
大同治下的法律和经商氛围,对这时代的商人再友好不过。
他鼓励治下民众赚钱,只要取之有道,不违法经商就行。
毕竟先富也能带动后富嘛。
不过猜测归猜测,楚歌还是好奇糜竺是怎么找来的。
糜竺把一路的经历娓娓道来。
最后他激动道:“汉室治下天灾**不断,更有宦官弄权,各地盗贼蜂起,主公尽得天时地利人和,他日必能一鼎宇内,此时势造英雄也。”
楚歌微微一笑,以糜竺此时的眼光看,
大同军确实胜算很大。
汉室上下基本上都是猪队友。
不过对方可能想不到接下来的十数年里,各地人才喷发。
可谓历史上人才最荟萃的时代。
如果那些人才能够精诚一致,聚集在曹操或是刘备麾下,或许能和他一较长短。
不过这时代的局限性,注定了两人短时间内做不到这点。
而他也不会原地踏步,故意等着两人崛起。
只能说时也,命也。
“子仲今后有何打算,是留在益州,还是回徐州做事?”两人就天下时局谈论了一阵,楚歌最后问道。
糜竺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他开口道:“属下家中薄有资产,打算先回徐州一趟,待变卖家产后,就带上舍弟舍妹前来为主公效力。”
“如此,一路小心。”
——
时间一天天过去,接下来的日子,楚歌重点关注着畜牧业的发展。
而作为新晋的太仆李牧,这段时间可谓家喻户晓。
其不仅从小小放牛娃一步登天,成了大同军的高级官员。
在第一期《大同周报》刊登后,他家更是上演了一出报下捉婿。
升官、发财、迎娶白富美。
李牧变成了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对于世家大族的鸡贼,以及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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