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出兵汉中(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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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投身大同官场。

最让他看重的是,这里的商贾没有低人一等。

而是可以和其他人一样晋升仕途。

先祖世代经营,不过是为了子孙后代跻身上层,不至于被人耻笑为一商贾。

相比起这个,徐州的田产和家奴算什么。

况且在大同治下经商,哪怕做得再大,也不用担心各方面的盘剥,不用担心得罪了谁被夺了家业。

糜竺为何投靠自己,楚歌心中有所猜测。

大同治下的法律和经商氛围,对这时代的商人再友好不过。

他鼓励治下民众赚钱,只要取之有道,不违法经商就行。

毕竟先富也能带动后富嘛。

不过猜测归猜测,楚歌还是好奇糜竺是怎么找来的。

糜竺把一路的经历娓娓道来。

最后他激动道:“汉室治下天灾**不断,更有宦官弄权,各地盗贼蜂起,主公尽得天时地利人和,他日必能一鼎宇内,此时势造英雄也。”

楚歌微微一笑,以糜竺此时的眼光看,

大同军确实胜算很大。

汉室上下基本上都是猪队友。

不过对方可能想不到接下来的十数年里,各地人才喷发。

可谓历史上人才最荟萃的时代。

如果那些人才能够精诚一致,聚集在曹操或是刘备麾下,或许能和他一较长短。

不过这时代的局限性,注定了两人短时间内做不到这点。

而他也不会原地踏步,故意等着两人崛起。

只能说时也,命也。

“子仲今后有何打算,是留在益州,还是回徐州做事?”两人就天下时局谈论了一阵,楚歌最后问道。

糜竺在来的路上就想好了,他开口道:“属下家中薄有资产,打算先回徐州一趟,待变卖家产后,就带上舍弟舍妹前来为主公效力。”

“如此,一路小心。”

——

时间一天天过去,接下来的日子,楚歌重点关注着畜牧业的发展。

而作为新晋的太仆李牧,这段时间可谓家喻户晓。

其不仅从小小放牛娃一步登天,成了大同军的高级官员。

在第一期《大同周报》刊登后,他家更是上演了一出报下捉婿。

升官、发财、迎娶白富美。

李牧变成了所有人羡慕的对象。

对于世家大族的鸡贼,以及李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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