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我要打官司(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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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自己也会变成无家可归的人。

2012年11月19日,九华镇政府竟然将我名下的土地房产以国有资产的名义转卖给南通粮食局,对于我们夫妇的补偿要求置若罔闻!如皋市国土局为配合九华镇政府强拆,竟然诉讼他们与我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无效,等于是罪己诏!如皋法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判决该合同无效。如皋市政府、如皋住建局迅速撤销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紧接着如皋国土局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以改制前的名义由沿江发改委国资公司为所有权人无偿收回!

2013年7月16日,九华镇所有村镇干部在书记带领下,将我两证齐全的房屋全部拆除!

在我与国土局打官司的时候,不少人说我鸡蛋碰石头,自讨苦吃。镇干部将我的房屋拆除,应该找九华镇食品公司退回购房款。房子是国有资产,怎么能私下买卖呢?可如果不能买卖,国土局当时就不应该向我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食品公司还能将房子卖两次吗?

一审败诉之后,我将如皋国土局告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中院驳回一审判决,确认土地出让合同有效!九华镇政府应该将我的房产恢复原样!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如皋国土局负担!

虽然胜诉,可是房子已拆,又如何恢复原样?镇干部答应给我一套房子,让我们到外面租房子住,安置房建成后再搬进去!

春天,为了繁衍下一代,鸟儿筑巢,以至于嘴角流血。为了有个遮风挡雨的家,百姓不知要含辛茹苦多少年。但官员的一句话,老百姓就得拆屋让地。除了我家,周围几十家的房子也都拆了。

一晃过了几年,虽然多次追问,却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有房子住?没有谁告诉我,土地没了,失去土地的我们怎么办?哪里有让他挣钱糊口养家的地方?没有谁告诉我,我们的未来怎么办?偶遇邻居奶奶问我:“房子还要多久才能盖好?我死之前能住到吗?”近九十岁的老人这样问我,不愿说谎的我如何回答呢?我只好用从村干部那里得到的答复告诉她:“快了!”

深夜里,我经常是辗转难眠。梦中常回想起童年时住过的老宅,少年时住过的草房,毕竟,那里曾经是我的庇护之所。现在,白发越来越多,想家的梦越做越多。但是,谁能告诉我,何处是我家?谁能告诉我,何时有个家?即使有一天搬进安置房里,没有土地的我们凭什么生活?

今年清明,我为房屋被拆桃林被毁作文祭之,内容我还记得:

“桃者,佳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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