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讨论法条(2 / 29)
离婚,就能拿走新房的一半。
这如果是在一线城市,女方离婚就能赚几百、上千万,这可比开店都要赚钱了,因此在一线城市里,才有一帮职业洗房女,靠着这招发家。
针对这部分洗房人群,只要男方在婚内卖掉婚前房产,而购买新房产的时候,只需要提前让女方签署一项公证协议,证明属于男方的卖房款,全部或部分用于新房,那么这部分房产,还属于是老房子的存续,离婚时女方无权瓜分。
这样就能避免洗房现象了,女方如果不想签这个协议,或者因此而生气,那大概率说明心里有鬼,男方就可以有准备了。
这条意见,获得了一致支持,那么洗房现象,就可以得到抑制,
原民法典中,规定一年后离婚,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张小蛮一开始提出,延长到婚后三到五年,彩礼才不用退还,这样能有效抑制骗彩礼现象。
但是法律专员却否决了这个提议,因为据他们多年工作的经验,如果延长到三到五年才不用退还彩礼,会让很多女孩更加恐惧婚姻,也会对男方有防备和抵触,她们会转而用其他方式,来代替彩礼收取补偿,最后还是更为求偶更加迫切的男方来承担,总之得不偿失。
张小蛮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听到法律专员一提醒,他就明白了。
确实,法律不能一拍脑门就修改法条,修改是容易,但是可能会带来未知后果。
就比如张小蛮之前就接触到的拐卖和强迫案子,那些人贩子,和欺辱女孩的男人,都很可恶,大家都想判他们死刑,来震慑罪犯,如果真推行死刑的话,会出现很多恶性事件。
例如原本在女生受到不法侵害后,嫌疑人事后后悔,可能会积极寻求谅解和赔偿,然而如果强迫案都改成死刑,那么嫌疑人可能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灭口了,毕竟犯案了就是死刑,还不如搏一个死无对证,从而对受害者下死手。
所以并不是所有案子都要用重典,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律本来就是一个复杂问题。
法律专员提供了一个更为稳妥的方案,那就是根据刚才讨论的彩礼新规,彩礼属于小两口共有财产,那么在一年内离婚,彩礼会部分退还,在一年后离婚,女方最多带走一半彩礼,甚至更少,这样男方离婚时,损失会小一点,当利益不足的时候,骗彩礼的现象自然就会减少。
然而这时有人提出,对财物问题斤斤计较,婚姻岂不成了谈生意?
主任开口说道:“婚前就在计算彩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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