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节(4 / 4)
史,而我恰好可以全部看到。”
其实这些东西不是伊城从经精灵之冠中看到的。
他是在穿越前从各种军事纪录片中了解到的。
他也曾经是个军事发烧友。
虽然他只是个优秀的键盘军事家,但一些理论他还是掌握的不错。
他之所以断定苏梅利亚军必胜,绝不只是因为火器,还因为他们的组织度很高。
给黑叔叔部落配发现代武器,给五常的现代化军队配发弓箭和冷兵器,训练有素的现代化军队可以将毫无组织度的部落头打烂。
从苏梅利亚军身上,伊城看到了现代军队的影子。
他们的纪律很有几分普鲁士军队的影子。
几万人排着整齐的队列,除了军官的命令和哨声、鼓声,其他人都是一言不发,等待命令。
反观白狼王子这边,有十几家势力联合组队,号令不一,组织混乱。
什么“少爷”、“公子”、“殿下”、“可汗”之类的称呼此起彼伏,混乱的堪比菜市场。
虽然白狼王子能征善战,但是带着这样一支散兵游勇,也很难发挥作用。
查莫斯的做法已经很不错了。
他的命令很简单,由他本人带头冲锋,白狼军打头阵,其他势力各自组队,跟着冲上去,只管杀就对了。
既然他们的综合实力占优,那么a上去就对了。
这个战法简单粗暴,但非常合理。
这也是能够将联军的战力发挥到极致的做法了。
伴随着一阵阵狼嚎声,战鼓声响起。
白狼王子查莫斯骑着一人多高的巨型白狼,率先冲了出去。
白狼氏族的高手,可以驯化白狼成为自己的伙伴和坐骑。
白狼的耐力和速度,更甚于一般的马匹,而且生性残暴,特别好战。
白狼氏族在之所以能够比蒙帝国占据一席之地,除了战士骁勇善战,白狼的存在也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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