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3 / 4)
个男生,长得一般但人很温柔。
之前我的书不是丢了吗,是他捡到后又给我送了回来,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而且他老家和我一个市,他经常约我吃饭,上个星期他牵我的手了,我一直没敢告诉你,就是担心你说我进展太快。”
“那他有喜欢的人吗?或者有没有结婚?”
陈兰哽了一下,“.没有问。”
“你得去问问。”陆长安给她分析,“这一届好多人都是从知青点考上来的,在乡下待了那么多年,有的结婚甚至有孩子了,就像我们班的余离,看着比我小不少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我这样说不是打击你,是担心你会错意,亦或者那个男生有意隐瞒,明明不是你的问题到最后反而成了你的问题,那就糟糕了。”
这年代破坏别人家庭可是会被戳脊梁骨,陈兰考上了不错的学校,若是出现这事,退学不说怕是一辈子都完了。
陈兰知道陆长安是为她好,连连点头,“那我回头问问。”
陆长安连忙阻止她,“你要这么大大咧咧问他怎么可能给你说实话,你需要旁敲侧击才能问出来实话,还有一个办法,你们不是一个市的吗,写信让你姐姐去男生家附近问问不就成了。”
“对啊,我咋没有想到呢。”
说干就干,陈兰直接写信给了姐姐,并告知了男生的家庭住址。
天气渐渐炎热,眼看着就要期末考试,陆长安和其他焦躁的学生不同,显的格外兴奋。
和周锦和这么久没见,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吃胖,有没有晒黑。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面,她激动的饭都多吃了两碗。
顺利结束考试后,喊了陈兰在她家玩两天。
一见面陈兰就忍不住吐槽,“我真觉得写出医学教材的都是牛x哄哄的人才,那么难以理解的东西,他们到底是怎么研究出来的,还有我们老师,天天说你们用点心记,不就能考出好成绩。
我的天,光这一学期的教材就有这么高,我光看着都费劲别说考试了,更夸张的是有人在图书馆拿着蜡烛彻夜狂背,结果累到晕厥又被老师给抢救回来。”
这也是陆长安不想学医的原因之一。
他们家可不缺医生,妈妈、大嫂和二嫂都在医院上班。
家里书房里谁的书最多,答案是陈春霞。
她的书占据了书房全部位置的三分之二。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陆长安上一世得病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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