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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周锦和没有抽过烟,第一口差点呛个半死,王双也没抽过,二人咳嗽的一声比一声大。
吸完最后一口,周锦和踩灭烟头,“我打算过了年去东城,你要不要去?”
“好,我陪你一起。”
周锦和被烟呛的还没缓过来,轻咳了两声,“你不问我为什么?”
王双摇摇头,目光却无比坚定,“从你救我命的那天起,我就把你当成了亲兄弟,我信你。”
陆长逸和安洁轮流开车连夜离开了常市。
陈春霞来到这里的消息不胫而走,早上已经有人送礼到招待所,担心夜长梦多,只能连夜赶路。
凌晨三四点终于到了家,一家人累的谁都不想说话,睡到半下午才醒。
陆长安也没闲着,和夏天他们聚了聚,几个人成绩中等,考上了南城中专的师范专业,不过他们已经很知足,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这么多天都摆了好几桌喜宴。
黄老师按照成绩选了班委,陆长安排名前五也混了个宣传委员当当。
她记得上一世八十年代后各种风格的服饰都开始流行起来,男人女人们不再穿如此呆板的服饰,风格十分多变,华国有这么多人,对她来说商机太大了。
年纪大小的都有,看着风尘仆仆的脸,就知道在乡下没少受罪。
轮到陆长安她也没露怯,大大方方的说,反正大家都是这个水平,谁也别笑话谁。
第一节课黄老师先让大家用英文自我介绍一番,学生放不开说的磕磕绊绊也没有人笑话,到后来越来越自信。
陈兰朝她努努嘴,“长安,你已经笑半天了,快给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好事?”
她和陆长安的学校隔了几条街道,平日没事二人一起泡图书馆。
信中说他和王双已经适应了东城的生活,那里的人很友好,经常帮助他们,还给他们介绍活干,有时候活多了一天能赚个三块五块。
桃花盛开的时候,陆长安收到了周锦和的第一封来信。
她不想住校,一是想多陪陪陈春霞,二是不想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
信中还说等夏天放暑假来南城找她。
陆长安考的大学简称南大,坐落在东郊,骑四十分钟自行车就能到。
陆长安的班导姓黄,n和l不分,第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还闹了不少的笑话。
这么多年她的兴趣就是看各种服装杂志,喜欢搭配各种衣服配饰,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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