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3 / 4)
,你去县城需要走那么久,多累啊。”
陈春霞这会和陈兰几个人说话,周锦和犹豫了一会才开口,“我打算年后去东城看看。”
“东城?”
东城是南方临海的一座城市,十分贫瘠,不过陆长安印象中好像要不了多久,那里就会发展起来。
如今这个年代去外头打工会被人看不起,周锦和的日子好不容易好点,陆长安还想带着他去南城发展发展呢,最起码有她在,吃喝不用发愁。
陆长安说了一句,“怎么想起来去那里呀?”
“你还记得国营饭馆的厨师吗?他的一个远方亲戚在东城做买卖,说是比在乡下种田赚的多。”周锦和抿了抿唇,“我们的五年之约已经过去了一年半,时间不多了,我想着上一年工也就赚一百来块钱,我没有学历只有一身的力气,倒不如去拼一拼。”
陆长安还是担心,“万一”
在东城人生地不熟的,万一遇到事情,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周锦和与她对视,“长安,我若是前怕狼后怕虎的人,你还会喜欢我吗?”
陆长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从她和周锦和相识开始,他先是下河救她,在她被蛇咬的时候二话不说吸毒,王双溺水他第一个冲上去,二瘸子绑人他第一个冲上去,沈苗姐出事他还是第一个冲上去。
他做的事情太多太多,多得她都数不清。
正是因为见过那么勇敢的周锦和,才会越来越喜欢他。
陆长安吸了吸鼻子,“我知道了,不过我还是不放心你独自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
“等几天我问问王双,他要是愿意,我们就一起。”周锦和扯了下嘴角,柔声哄她,“别担心,等你什么时候放假我去南城找你。”
陆长安知道自己劝不动,叹了一口气,“家里的地址你知道,我要你每周.不,每月给我写一封信。”
万一到时候太忙没有时间写信,还是一个月一封比较保险。
“好,只要你别嫌弃我字写的丑。”
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马上就要分别,四人十分不舍,这两年多来她们朝夕相处,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莫小华拉着她们的手,“好羡慕你们啊,能在一个市上学以后可以经常见面。”
陈兰嘿嘿一笑,“你和红霞放假就去南城找我们呗,到时候吃喝全包。”
“这可是你说的。”王红霞笑道,“到时候可别嫌我们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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