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兄弟,好走(2 / 2)
简单,据口供中得知,女人名叫,刘嘉玲,本市人,有三年的吸毒经历,而且期间曾有两次进过戒毒所,一次是在家人的劝解下,自己自愿去的,另一次是在一间酒店房间同别人吸毒时被□□抓到,被送到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
而从口供中了解,女人是在一年前认识的毒贩,并开始在这个毒贩那里购买毒品,毒贩名叫李良,也是本市人,自己也在吸毒,而刘嘉玲和毒贩是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的。
据刘嘉玲对毒贩的印象描述来看,这个毒贩心思狡猾,为人诡诈,常常把参了东西的毒品没给吸毒的人,但因为他的价钱还算便宜,而且参东西也只是偶尔为之,所以刘嘉玲便就没有另寻别的卖家。
↑返回顶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