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分歧与理念(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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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而论,苏阳觉得,刘缙云没有什么过错。

王翰入主吏部,贯彻章淳的意图,大量启用革新派,而许多人,无论资历还是经验都略显不足,却被王翰破格提拔。

刘缙云对此提出异议,如果一两个破例也就罢了,但大量任用这种缺乏经验的人担任重要职务,肯定是不合适的。

先不说能否服众,就算是章淳打算利用这些人推行新法,这些缺少经验,威望不足的官员,能否落实政策呢?

在吏部尚书这个人选上,苏阳甚至觉得王翰是不合格的,刘缙云本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但是,刘缙云不得章淳信任,自然被排挤在外。

此时,章淳显然是希望借助这个案子,将刘缙云罢免,清除王翰在吏部的阻力,提前安排好人员布局,为接下来的新政做准备。

苏阳清除章淳的意图,虽然明白章淳是为了变法做准备,但是无论其做法还是用人思路,都不能被苏阳接受,而此时章淳显然是要苏阳当开路先锋。

“左相,根据调查表明,徐方虽然是应州徐家子弟,但早在其任应州知府前,已经自立门户,而此次犯案的徐家族人,也并非徐家整体参与,而是个人行为,徐家虽然有错,但并非主犯,所以对于徐家的惩处也不宜过重。而下官也已经责令徐家解决善后事宜,若不能妥善处理,再对其做出严惩!至于吏部尚书刘缙云,却有失察之过,是否徇私尚不能断定,还需进一步查证!”

包庇和失察徇私,绝对不是一个级别的罪过。

苏阳说完,章淳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苏大人,何为自立门户?徐方为应州徐家人,天下皆知,而此次徐家有族人犯案,应州徐家岂会不知?”

苏阳在量刑的时候,已经猜到了章淳对此不会太满意,但是,苏阳还是决定这么判。

诛连,做罪,虽然如今还是常态,但苏阳则希望从自己这里开始,将这个常态改过来。

父子虽为一家人,但不能因为父亲杀人,就将儿子也定罪,更何况只是同族。

一个宗族几百上千人,一人犯罪,全族论罪,这实在有些不合理。

株连九族的大罪,即便是在历代,也只用于谋逆,但是一人犯罪,抄家灭门,却并不罕见。

“左相,应州徐家有族人六百七十八人,而参与此案的只有徐方及五名族人,而其他族人,并未因此获利,若将其做罪,下官以为不妥。”

章淳看着苏阳,似乎是在思考,苏阳这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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