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来土堰(十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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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见他心中有己,不禁点头说道:“别瞎操心,小妹心中有数。”

赵鸾知道已经踩到老虎尾巴了,不仅马上要做出决断,还必须一鼓作气把他们之间的事情挑明解决,当即凑过来说道:“小妹既然从小就许给了鸿哥,一定遵守三从之义,今生今世就是鸿哥的人啦!现在,小妹是生是死一切全凭鸿哥裁决。”

由此可见,赵鸾既有胆子也有气魄,性格外向刚直、好胜心强,做事雷厉风行、果断勇敢,还恪守传统观念。

“三从之义”最早见于《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不过,赵鸾说得既是大实话,也别无选择,因为她虽然还没有正式婚配但实际上已是鸿妻,按照《会稽刻石》上的秦朝法令来看,她若再嫁他人,就符合了条文:“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这样一来,她就该“咸化廉清”啦!赵鸾若是看走了眼,不小心嫁一个短命丈夫,一旦没有子女时,按照秦二世处理秦始皇死后其后宫嫔妃的做法来看,就要陪夫殉葬啦!假如生育了子女,则被约束于条文:“有子而嫁,倍(背)死不贞。”

也就是说,再嫁人等于自杀,不嫁人就要守活寡。在这种情况下,她若是熬不住去偷夫,又犯了条文:“父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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