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气场(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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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朴实的爱情,人家九十年代写情书不都是用这种。

如果爱情与信纸有哪怕一丁点关系,那么我宁愿不要这爱情。

我拿起笔准备下笔,然后停住。

这可真是难为我了,我从来都不会写东西,文笔差得一塌糊涂,哪怕脑袋里有一大堆东西,也决然无法将它们放到纸上去。

我坐在房间里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十二个字:

啊。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

忽然发现这句话似乎很俗的样子,于是我又想起了初高中老师教过的各种写作手法,排比,拟人,比喻,类比。

于是,一个小时后,一篇修辞手法丰富,文笔华丽的情书诞生了。

啊。

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虽然这句很俗,但是为了凑字数,我不想将它浪费掉。

你温暖过我,你鼓励过我,你羞辱过我,但是我不介意。排比句

我想像只小鸟,依偎在你的怀里。拟人

我的爱如潮水,将我向你推。比喻,抄歌词

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真情流露

我拿起纸瞅了半天,发现实在太恶心。

但是第一步已经迈出了,总得将迈腿的动作完成。

我拿着纸,心情忐忑加脸红地将纸递给了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的林恩恩。

林恩恩一脸好奇地接过纸看了看,然后站了起来。

她一脸鄙视地瞅了瞅我,说,“这是你写的?”

“抄的。”我说。

“……”

“好吧,是我写的。”我说。

“……”

“做我女朋友吧。”

其实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是很害羞的。

“就因为这几十个字?”林恩恩问。

“别看这只是几十个字,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可是蕴藏了我比海还深的感情啊。”我说。

我忽然发现,我说话都比写东西轻松。

“……”林恩恩没说话。

她准备拒绝?这丫头不是这么不给面子吧。

我好不容易憋出这么多字。

如果用这篇情书去追别人,追不到我也认了。

关键是林恩恩明显对我有意啊,干吗还要拒绝。

“怎么样?”我试探性的问。

“傻帽。”林恩恩不置可否。

“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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