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情非得已(1 / 5)
今天和恩恩下课后,两人一起往“家”走。
刚走出校门,林恩恩回过头,看着我。
“很好看?”我说。
“我先走。”林恩恩说。
“走哪去?”我问。
“回去啊。”
“哦,走吧。”
“你不能走!”
“为什么!?哦?怕被人看到?哈哈?”我说。
“笑什么!这很正常!”林恩恩说。
哎,还总说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先在又这么在乎。
“好吧,你先走吧。”我说。
“那我走了。”说完,林恩恩双手插兜走了。
在外面自己徘徊了一会儿,然后也做贼似的回到了“家”里。
一开门。
“换拖鞋!”一声长音传来。
无奈,林恩恩俨然已经投入到了“管家”的角色中。
虽然不平等条约中有一条是“未经过允许,不许私自进入我的房间”,但是我生性洒脱潇洒,不会受这种条条框框的束缚的。
我厚着脸皮嘿嘿笑着进了林恩恩的“香闺”,然后坐到了她的床上。
林恩恩好奇地看着我,一脸迷惑不解。
“啊,今天好累啊。休息休息。”我说。
“客厅有沙发。”
“沙发哪有你的床软。”我说。
林恩恩瞥着眼看着我,“想耍流氓?才住过来第二天你就本性毕露了?”
“什么叫本性毕露啊,我以前不这样的!”我说。
“许松!你今天还真想耍流氓?!”
“喂,我不过就是想和你聊聊天么,要不要用一个这么严重的词啊!”
“聊什么?”
“什么都可以啊。聊聊人生,聊聊理想,聊聊宇宙,聊聊怎样维护世界和平怎样保护地球。”我说。
“……你傻啦?”
……
“林恩恩……你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支支吾吾。
其实我很不想提醒她,我不想把这个主动说出来。
但是我知道,哪怕我不说出来,她也会说出来,这只是时间问题。
“你想说什么?”
“……明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吧。”我说。
这一个多月真的很幸福,可是越到临近期限的几天,越有一种被宣判了死刑的犯人的感觉。
“死刑”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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