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情非得已(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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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恩恩下课后,两人一起往“家”走。

刚走出校门,林恩恩回过头,看着我。

“很好看?”我说。

“我先走。”林恩恩说。

“走哪去?”我问。

“回去啊。”

“哦,走吧。”

“你不能走!”

“为什么!?哦?怕被人看到?哈哈?”我说。

“笑什么!这很正常!”林恩恩说。

哎,还总说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先在又这么在乎。

“好吧,你先走吧。”我说。

“那我走了。”说完,林恩恩双手插兜走了。

在外面自己徘徊了一会儿,然后也做贼似的回到了“家”里。

一开门。

“换拖鞋!”一声长音传来。

无奈,林恩恩俨然已经投入到了“管家”的角色中。

虽然不平等条约中有一条是“未经过允许,不许私自进入我的房间”,但是我生性洒脱潇洒,不会受这种条条框框的束缚的。

我厚着脸皮嘿嘿笑着进了林恩恩的“香闺”,然后坐到了她的床上。

林恩恩好奇地看着我,一脸迷惑不解。

“啊,今天好累啊。休息休息。”我说。

“客厅有沙发。”

“沙发哪有你的床软。”我说。

林恩恩瞥着眼看着我,“想耍流氓?才住过来第二天你就本性毕露了?”

“什么叫本性毕露啊,我以前不这样的!”我说。

“许松!你今天还真想耍流氓?!”

“喂,我不过就是想和你聊聊天么,要不要用一个这么严重的词啊!”

“聊什么?”

“什么都可以啊。聊聊人生,聊聊理想,聊聊宇宙,聊聊怎样维护世界和平怎样保护地球。”我说。

“……你傻啦?”

……

“林恩恩……你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支支吾吾。

其实我很不想提醒她,我不想把这个主动说出来。

但是我知道,哪怕我不说出来,她也会说出来,这只是时间问题。

“你想说什么?”

“……明天就是期限的最后一天了吧。”我说。

这一个多月真的很幸福,可是越到临近期限的几天,越有一种被宣判了死刑的犯人的感觉。

“死刑”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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