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二章(3 / 5)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这样的,你从哪儿看出来了?”
孟达撇了一下嘴,有些委屈地看着我:“我都认识你多少年了,还能不了解你吗?你上学时候搬出去那几年一共就给我写了三封信,还每次都是写你喜欢上一个男的,说他多好看多好看全天下都没人比他好看什么的,到后来都开始写诗了。对了,最后一封信你还给我画了张画呢,所以我今天一看到你那朋友就想起来了,他就是你喜欢的那个类型的!”
我很怀疑地看着他,搜遍了脑海也没有什么印象。而且即便我真的有如此花痴的时候,我估计我也没有能文艺到写诗的地步。孟达看我摇头,一拍大腿道:“你不信?你等着,我这就去把信给你找出来!”
我用一个空的矿泉水瓶逗阿宝玩,我丢它捡地捡了十来次,阿宝已经向我龇牙了孟达才终于回来。他手里拿着几个压得发黄的信封,然后随意从其中一封里面抽出一张折成三折的普通信纸,我狐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竟然真的是我初中时候幼稚的笔迹,上书:
当你在约定的角落出现
我的灵魂中留下如此的印象
你从阳光的激流中走来仿佛
夏天也牵着你的手行进
仿佛在那些你将路过的地方
狭窄的街道都扇动着翅膀
甚至路边的桦树们
都踮起脚欠着身向你靠近
甚至微风携来的不是烟
不是尘而是夏天遥远的气息
仿佛你走过草地的金黄
花朵也突然向你散发芬芳
也许孟达不知道,但这首情诗并不是我写的,而是一个我忘记叫清道夫还是鲁道夫的挪威诗人写的,诗的名字叫做《相逢》。但能让我这么懒的人把这么长的情诗这么工整地抄一遍也不简单了,因为我的作风一直都是直接跑到别人面前去告白,看来花痴果然是促进个人进步的一大推力。
我默默回想着这首情诗究竟是我暗恋哪个男人的时候抄的,虽然我小的时候深受我妈的教诲,没有谈过一次恋爱,但我的内在仍然是一头狂野豪放欲求不满的青春期母狼,被我暗恋过的男人不在少数。孟达在这时候把另一封信也拆开了,递给我道:“喏,这就是你那时候画的画。”
我满怀期待地接了过来,但结果一看就崩溃了。这幅素描一眼看过去至少能让我联想起数十个人,包括古天乐、吴彦祖、柏原崇、张东健、玄彬、木村拓哉以及天涯论坛评选出的天涯四美等等,不得不说丑有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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