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不协调的谋杀(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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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他很少发表意见,不过那通常是指结论性的东西,并不包括提问和交流,他站在柴火间的门口,指着曾经放置铁锤的那块地面说道:

“沃克先生,杰克警长,我们还不了解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也不知道凶手的杀人动机。

但是,已经掌握的证据给我的感觉就有点奇怪,怎么说呢,我觉得,凶手的表现和证据之间很不协调。

你们看到地上的这些白色粉末了,和那把铁锤木柄上的白色粉末一样,是一次性橡胶手套上的滑石粉,现在是炎热的夏季,从他持有一次性手套上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的杀人行为是有预谋有计划的;

另外,从受害人的伤势上看,凶手下手的时候非常果决凶狠,杀人之后的移尸行为,自始至终没有踩到血迹,没有留下脚印,都说明他一直都很谨慎小心。

可是与这些分析十分矛盾的是,凶手的杀人方式,还有他对地点、时机的选择,却一点都不精妙,甚至是有点粗糙和鲁莽的感觉。

你们看,庭院是个完全开放的空间,不仅是住在酒店的旅客,任何人都可以进来,而且出入口很多,我观察过,无论他提前躲藏在任何地方观察,都无法保证他作案的时候,没有其他人在庭院里。

另外,后半夜的时候非常安静,他从身后尾随并靠近受害人的时候,万一发出声响让凯瑟琳小姐有了警觉,逃跑、抵抗或者呼救等等,凶手都很难干净利索的继续杀人,至少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遗留下更多的现场证据。

还有一点让我非常奇怪,一个有计划有预谋的谋杀,可以选择很多种行凶方式,比如用绳索去勒死受害人。

他却最终选择了铁锤作凶器,进而像班尼特医生说的,暴露了自己左手为惯用手的特征,这也是前后矛盾的,显露出他的时间仓促,准备不充分,对环境不熟悉,缺乏控制对手的信心等等特征。”

乔治说的话有道理,杰克副警长琢磨了好一会才说道:“乔治先生,您看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实际上,凶手的右手才是他的惯用手,他故意用左手行凶,好误导我们的调查?”

乔治摇头道:“这也不合情理,目前来看,受害人并没有提前被他控制住,而是在清醒且运动的状态下,他的攻击行为本身就不是非常保险。

需要全神贯注和非常小心,凶手还要故意不使用惯用手去攻击,这种选择弊大于利,不符合逻辑。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就像足球中的罚点球一样,为了欺骗守门员的判断,就去使用不熟练的脚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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