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步入歧途(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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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阵来,何彩加更是被打的重伤昏迷,现在正在医院躺着,而且如果不是有援助在,蒙夕岑、池江海恐怕也得落得和何彩加一样的下场。

而太可惜的原因是:十七岁的年纪正是人生之中的雨季,这大好年华本应该在校园里沐浴在书本的芳香之中,可曹杰却偏偏走上了歪门邪路。

“嗯,对十七岁,曹杰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基本上一年才回来一次,有时候甚至都不回来。”高磊将赵思明从思索中拉回到了现实。

“想什么呢赵队?”高磊看着有些出神的赵思明,关切地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感慨他小小年纪不走正道。”赵思明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就告诉了高磊。

“是啊,多好的年纪,又是敲诈勒索又是故意伤害的,虽然那姑娘还没开口,不过那情形,傻子都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听着赵思明出神的原因,高磊也忍不住感叹道。

“但是也要等彩加醒来和那姑娘开口才能定他的罪,毕竟是法制社会,凡事都是要讲人证物证的。”赵思明回应道。

“你接着说。”赵思明示意高磊继续。

“好的。”高磊答应了一声,然后说道,“曹杰他从小就长期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老人嘛,你知道的,都比较宠溺小孩,什么都顺着他惯着他,长此以往,曹杰他逐渐的就养成了暴躁易怒的脾气和自我为中心的性格。”

“慢慢地,曹杰便开始无心读书,经常与街边地痞流氓混迹在一起,待到他的父母想要接手管教时,却发现已经错失了最佳教育时期,十五岁那年,曹杰正式辍学,开始了终日在外鬼混的生活,直到现在。”高磊继续说道。

“唉,又是一个因为缺少管教而误入歧途的孩子啊。”听完高磊的汇报,赵思明无奈地叹了口气。

“孩子?他这样的还算得上孩子吗?”高磊自顾自的抱怨了一句,当然是不可能针对赵思明的。

“唉。”赵思明又感慨了一下,随即问道,“怎么两年了都没听说过有这么号人物?”

“这也不奇怪,毕竟他只是大约两个月前才刚刚来到本市,之前据调查,一直都在隔壁c市活动。”高磊如此解释着。

“而且混混这东西大家都知道的,大罪犯不了,小罪不间断,就算被抓住了,按现有法律顶多就是判个两三年;那些个混混,哪个没有个几进宫的经历。”高磊接着说道。

“这也难怪,不过就这么个小混混,这次犯的事恐怕是有点大了啊。”听完高磊的讲解,赵思明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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