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等价交换规则(1 / 3)

加入书签

第14章等价交换规则

租一套鬼宅?

“我不能买么?为什么要租?”白树有些奇怪的问。

安琪拉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因为你还是活人,所以没资格拥有冥界的东西,你如果想买的话,等你死了后,想买多少,买多少。”

白树一听,连连摇头:“不买不买,怕了怕了。”

“对了。”安琪拉同时提醒他:“秉着阴冥和阳间,等价交换的原则,你所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不动产,如黄金,房产,不能超过你在冥界,所持有的额度。”

“这怎么意思?”白树一时表示不理解。

“打个比方。”安琪拉提醒他:“你目前,在冥界,拥有100万的冥币额度。同理,你在阳间,利用冥币获得的财富,也不能够超过100万。这也是你爷爷为什么给你3亿,只是让你兑换3亿,而不是让你用这三亿,挣到10亿的原因。”

原来是这样。

“为什么要有这种限定?”白树表示:“万一我是经商天才,一亿赚了100亿,那我还不能存着咯?”

“当然不能。”安琪拉嗤笑了一声:“不过嘛,你想要1亿挣100亿,估计是在痴人梦。先把你爷爷给你的3亿,保本再吧。

至于为什么不能够超过额外的数量,这就要从阴冥阳间,这两个世界的等价交换规则起。我看你天资愚钝,想必了你也不明白,懒得和你解释,反正你只要知道,额外挣的钱,你必须用掉。”

“不然呢?”

“不然的话,你就等着提前去冥界报到吧。”

我呢个擦!

还好自己秉着尊老爱幼、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原则,没有狮子大开口,收何菊伟个一两百万的。

“那万一,”白树多了个心眼:“万一我挣多呢?”

“傻批!”安琪拉很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不会学学别人富二代,当个败家子,败家么?”

也是豁,只听过没钱的,没听过嫌弃钱多的,挣多了,大不了,劳资去败掉。

实在不行,捐给贫困山区也行,就当是做好事了。

“好了好了,我准备吃饭了,你要不要一起?”白树招呼安琪拉。

“不用了,我吃点你身上的阳气,就足够了。”安琪拉笑嘻嘻的着,纵身又跳了过来,扑到白树的身上。

把白树吓了一跳,再看时,发现安琪拉已经消失了。

难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女生耽美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