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往事如烟(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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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后事,是用姐姐送来给父亲交押金的钱办的。

姐姐家的经济状况也不好,那笔钱是借的。

事后,凌子自己用身份证去银行查了那本存折的情况,发现钱已经被余建红取走了!

他想到过报案。

但他又想到,男女朋友之间,一万五的价值,法律能把她怎么样?

余建红,你拿走的并不是一万五千块钱,而是我父亲的命。

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余建红,这两年,你陪伴的是我,如果现在后悔了,觉得亏了,拿走我的命可以,但是……

在取了一万五千块钱的时候,余建红就那么走了。

她可以想象得出凌子那焦心如焚的样子。但是她却想象不到凌子的父亲却因此死亡。

在拿了钱后,她怕他一时冲动而跑到自己的家里去闹事,她并没有回家。而是继续南下,跑到了与辉州毗邻,却比辉州要发达的多的城市继续打工。

在那里,她又认识了另外一名青年男子,并处成了男女朋友。

但是,在交往的过程中,他发现,那名男子的任何方面,都远比凌子逊色。

她失望了!

最后,她以类似的手段,也掏了那男子一笔钱,走了!

有了这两笔钱,加上她自己的打工积累,她跑到家乡市的另一个县,办了一个快餐盒厂。

刚开始,生意还算不错,她也挣了一点钱的。但过不久,这种厂却一下冒出了好几个。

无序的市场竞争,就如群狼互撕,撕到最后,谁都在血肉模糊之中倒下。

看惯了钱,却又重新回归一无所有的余建红,只能为了钱而去嫁人了!

她老公,一个城乡结合部的拆迁暴发户。人却本分的要命,就是在他的屁股上连踢三脚,也别指望能踢出个屁来。

这第三个,除了有几块钱,而人,却连第二个都不如。

觉得实在过不下去,在生了一个儿子后,她向他提出了离婚,并分了他家三分之二的钱。

有了那笔钱,她成了自己一班亲戚中的首富。

婚姻的连续受挫,虽然在经济上也得到了一些好处,但在精神上,她却感到了有一种沉重。

尤其是与凌子的分手,给她所造成的是“错过了这个村,就找不着下一个店”的事实,让她每每想起,心里就有一种难以言表的滋味。

对于凌子,真的,她是打心眼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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