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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时分,天空灰蒙蒙的亮了。
崽子们在一阵又一阵“咕咕”的起床铃中, 从睡梦中醒来了过来。
“吃大锅饭”的弊端在此时显露无疑。
他们必须猎杀到食物, 要不然, 大家全部都得饿肚子。
在众多食肉的毛团子中, 过得最好的竟然是黑熊吉米。
因为黑熊是杂食动物,他们不仅能够吃肉, 还能够吃植物, 有时候甚至连昆虫都不放过。
上能掏鸟蛋, 下能下水捉鱼。
于是乎,他与狒狒加里还有平个哥提姆成了铁三角。
原因?很简单!
跟众多大猫不同, 他根本不怕水, 他直接蹲在湖畔捉鱼, 正所谓,常在河边走, 哪有不湿鞋,他老是在湖畔, 难免会被水蛭盯上。
水蛭可是吸完血就跑的主。
主治“医师”加里表示:放开那只水蛭,让我来!咔嚓咔嚓,真香!
至于他跟提姆嘛,他们的食谱重合了, 他们对蜂蜜都有狂热的喜爱。
跟吉米不同,提姆是有共生伙伴的!
响蜜?是以蜂蜡为食的, 可是, 他们无法独自破开蜂巢, 每次发现蜂巢,他都会跑回来喊“大哥”。
“大哥,前方发现蜂巢,快来呀!”
提姆一听到蜂巢眼睛都亮了,来来来,干它一票!
吉米看着十分眼热,上前热切的询问道:“提姆哥,需要弟吗?我可会干活了!动作很利索哒!”
想象一下,一只站起来有一米多的黑熊崽子正跟在一个八、九十厘米的蜜罐后面,热切的喊着大哥,那是什么样的画风。
熊脸都丢尽了!
吉米:要脸是不可能要脸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要脸!再了,要脸有蜂蜜吃吗?愚蠢!
这世上唯有美食不可辜负!
提姆站立起身,扬起蓬松的大尾巴,理直气壮道:“弟,前方发现蜂巢!干它!”
“遵命,大哥!”
一众食肉崽子:“……”
“你这头舔熊!为了蜂蜜,连尊严都不要了!”
吉米冷哼一声,质问道:“没有大哥的你们,懂什么!”
跟着大哥有蜂蜜吃!你们有吗?
肚子咕噜咕噜直叫的菲利普眼馋不已,“我也好想吃蜂蜜。”
一众食肉崽子:“菲利普你清醒一点,你不是杂食的!你的饭饭只能是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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